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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肇事自首的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8 02:44

浙江高院解说交通肇事后报警为何不认定为自首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经过《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子的若干定见》下发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反应,许多大众拍手称誉,但也有人提出质疑。
为此,浙江在线记者专门采访了原定见的起草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三庭庭长丁卫强。丁卫强对相关质疑作出了解说。
浙江在线记者:拟定这项定见是否具有法令根据?
丁卫强:有的。咱们是严厉依照法令和司法解说规则的。法令和司法解说是人民法院法令的根据,拟定标准性文件不能与之精力相违反。原定见严厉遵循法令和司法解说明文规则拟定。关于没有明文规则的,或许争辩较大影响法令一致的,严厉依照法令精力,对相关问题作出释诠,以求完成法令效果与社会效果的一致。这也是契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
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则,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有事务辅导的使命。人民法院的审判委员会有总结审判经历的功能。我院审判委员会经过的这一定见,从性质上看,归于事务辅导文件,是一项司法方针,并不是法令标准,首要是想经过它对下级法院首要起到事务辅导效果,标准交通肇事违法的审判。这也是能动司法的表现。
既然是辅导下级法院的定见,就得让老百姓也知道,要向社会揭露。这是契合人民法院实施“阳光司法”的要求。
浙江在线记者:请你谈谈拟定原定见的辅导思想。
丁卫强:我省因为人口密布,经济兴旺,车辆拥有量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交通事故多发。近年来,全省每年交通肇事逝世人数都在6000人以上。交通肇事已成为社会公害,对调和社会的构建形成了激烈的冲击。特别是今年以来,醉酒驾车、“飚车”等致人逝世的严峻、恶性交通肇事案子频发,人民大众反应激烈,影响到社会调和安稳,各级党政领导、省法院领导均极为重视。鉴于当前情况,公安机关正在大力开展整治,人民法院有必要出台相应的司法方针,供全省法院一致履行。在前期充沛调研证明的基础上,咱们出台了这一规则,以从严掌握此类案子,从严冲击严峻交通肇事违法,保证人民大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浙江在线记者:对缓刑作出了严厉的约束,其含义是什么?
丁卫强:咱们调研中发现,交通肇事违法判缓刑全省在70%以上,有的法院达90%以上。咱们认为,交通肇事案子适用缓刑相对较多,与法令规则交通肇事罪是过失违法有关,基本上是契合实际的。但判处缓刑过多过滥,起不到惩罚的震撼、预防违法效果。赔了钱就可判处缓刑,大众认为就不需“坐牢”了,是“以钱抵刑”、“以钱买刑”。许多开车人也就简单忘乎所以,认为赔点钱就行了,起不到惩罚应有的效果。对此大众有反映,影响到司法形象,故应当加以操控。故咱们规则了六种一概不适用缓刑和五种一般不适用缓刑的景象,意图在于严厉冲击“醉驾”、“飚车”、斑马线上致人逝世、逃逸等恶劣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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