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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的行为可申请离婚损害赔偿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4 18:07
婚姻中,离婚现已变得很常见,但许多时分两边会呈现必定的经济纠纷。一方能够恳求离婚危害补偿,可是关于哪些行为能够进行恳求就需求有清楚的了解,在法律上也有清晰的规则。下面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回答,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哪些的行为可恳求离婚危害补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则,有下列景象之一,导致离婚的,无差错方有权恳求危害补偿:
(1)重婚的;
(2)有爱人者与别人同居的;
(3)施行家庭暴力的;
(4)优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相关常识:恳求离婚危害补偿满意以下要件
(1)侵权行为的发作。夫妻一方施行了法定的违法行为,即有上述四种侵权行为之一。
(2)行为人存有差错。行为人只需具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则的景象之一的,不管行为人是成心的或者是差错的,即应当确定行为人有差错。作为离婚危害补偿职责的构成要件,还要求被侵权的夫妻一方须无差错。无差错方的差错是指不存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则的四种景象之一,不是指没有任何差错。
(3)违法行为与危害现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危害现实是构成危害补偿职责的要件之一。该违法行为给无差错方造成了产业和人身、精力上的危害现实。没有物质、人身或精力危害,也就失去了补偿的条件。产业危害是指产业利益的丢失。产业丢失可分为直接丢失和直接丢失。精力危害是指公民人格权的侵略而在人的精力上发生的危害结果。
(4)违法行为导致了夫妻间的离婚。该违法行为与感情决裂具有因果关系,即该违法行为是导致婚姻决裂的主要原因。假如不具备该要件,夫妻之间没有被判离婚,也就不存在离婚危害补偿问题。
离婚能够向小三索偿吗
离婚危害补偿的恳求只能向自己的爱人提出,而不能向合法婚姻以外的其别人提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一)》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就承当危害补偿职责的主体资格作出清晰规则,即“承当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则的危害补偿职责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差错方的爱人。”该条所指的爱人中有差错的一方,与无差错一方互为爱人。对有的当事人在恳求时要求爱人以外的第三者等进行补偿的,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法院也不能支撑。
看完本文的内容之后我们关于离婚补偿的法律规则的清楚了吧,这需求恳求人知道有哪些景象才干提出恳求,这样就能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是在离婚的时分经常呈现的问题。假如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听讼网专业律师,处理您的专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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