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调查统计领域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30 10:44现在,在我国经济社会生活中各类查询计算数据已成为各个公司衡量本身产品市场占有率,用户满足度,产品竞赛能力的重要目标。由此专业从事查询计算的公司在我国也如漫山遍野般出现出来,他们经过各种途径获取客户单位所需求的查询计算信息,再将这些数据信息以产品的方式出售给客户单位以获取酬劳。但是,因为此类查询计算信息具有巨大的潜在商业利益,一些不法之徒也正经过非常规乃至直接盗取的手法获取此类信息再转卖给客户单位以获取不合法利益。
近来,我市江干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某大型广告研讨公司A(专门从事产品市场占有计算分析)告发称:近来,该公司接其客户单位(某大型饮料出产企业)投诉,有不明身份人士致电该企业称能够以贱价向其出售该企业及其它竞赛企业的产品市场占有、顾客满足程度等数据。后据该企业证明该批数据与A公司供给的数据完全一致,遂该企业以查询数据被搅扰为由解除了与A公司的合同,致使A公司丢失300余万元。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则,有下列几种行为,给商业秘密权利人形成重大丢失的构成侵略商业秘密罪:
(一)以偷盗、威逼、钳制或许其他不正当手法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发表、运用或许答应别人运用以前项手法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背约好或许违背权利人有关保存商业秘密的要求,发表、运用或许答应别人运用其所把握的商业秘密的。
现在,经侦部分已开端对该案进行的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