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福利费的会计核算及涉税问题如何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9 12:55
企业员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员工供给的除员工薪酬、奖金、补助、归入薪酬总额办理的补助、员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弥补养老保险费(年金)、弥补医疗保险费及住宅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开销。员工福利费是员工薪酬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归于《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员工薪酬》中规则的短期薪酬的内容,对其详细的核算内容和相关的涉税方针,您都了解吗?下面听讼网小编来为你回答,期望对你有所协助。
首要,来看一下员工福利费的详细核算内容。
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员工福利费财政办理的告诉》(财企[2009]242号)的规则,员工的福利待遇开销,包含发放给员工或为员工付出的以下各项现金补助和非钱银性团体福利:
1、为员工卫生保健、日子等发放或付出的各项现金补助和非钱银性福利,包含员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施行医疗统筹企业员工医疗费用、员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助、员工调理费用、自办员工食堂经费补助或未办员工食堂一致供给午饭开销、契合国家有关财政规则的供暖费补助、防暑降温费等。
2、企业没有别离的内设团体福利部分所发作的设备、设备和人员费用,包含员工食堂、员工澡堂、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调理院、团体宿舍等团体福利部分设备、设备的折旧、维修保养费用以及团体福利部分工作人员的薪酬薪水、社会保险费、住宅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
3、员工困难补助。
4、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含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
5、按规则发作的其他员工福利费,包含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员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以及契合企业员工福利费界说的其他开销。
6、企业为员工供给的交通、住宅、通讯待遇,没有施行钱银化变革的,企业发作的相关开销作为员工福利费办理。
并且,依照《企业财政公例》的规则,归于个人的下列开销,是不能由企业承当的,因此也就不能在企业员工福利费中核算:
(一)文娱、健身、旅行、款待、购物、奉送等开销。
(二)购买商业保险、证券、股权、收藏品等开销。
(三)个人行为导致的罚款、补偿等开销。
(四)购买住宅、付出物业办理费等开销。
(五)应由个人承当的其他开销。
其次,与员工福利费相关的企业所得税方针规则。
在核算应交税所得额时,企业员工福利费财政办理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则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则核算交税。
《企业所得税法施行法令》(国务院令512号)规则:第四十条 企业发作的员工福利费开销,不超越薪酬、薪水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薪酬薪水及员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告诉》(国税函[2009]3号)规则如下:
企业员工福利费,包含以下内容:
1、没有施行别离办社会功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分所发作的设备、设备和人员费用,包含员工食堂、员工澡堂、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调理院等团体福利部分的设备、设备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分工作人员的薪酬薪水、社会保险费、住宅公积金、劳务费等。
2、为员工卫生保健、日子、住宅、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助和非钱银性福利,包含企业向员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施行医疗统筹企业员工医疗费用、员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助、供暖费补助、员工防暑降温费、员工困难补助、救济费、员工食堂经费补助、员工交通补助等。
3、依照其他规则发作的其他员工福利费,包含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别的,并对员工福利费核算问题作出了如下要求:
企业发作的员工福利费,应该独自设置账册,进行精确核算。没有独自设置账册精确核算的,税务机关应责令企业在规则的期限内进行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税务机关可对企业发作的员工福利费进行合理的核定。
跟着时刻和经济发展,关于员工福利费的扣除口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又做了一些调整,于2015年5月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薪酬薪水和员工福利费等开销税前扣除问题的布告》(国家税务总局布告2015年第34号 ),对“合理薪酬薪水”和“企业员工福利费”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做了重要弥补,改变了将一切福利性开销计入员工福利费税前扣除的做法,清晰了关于列入企业员工薪酬薪水准则、固定与薪酬薪水一同发放的福利性补助,契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薪酬薪水及员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告诉》(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则的,可作为企业发作的薪酬薪水开销,按规则在税前扣除。
最终,咱们来看一下与员工福利费相关的个人所得税方针规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四)款的规则,员工获得的福利费是免个人所得税的。这个福利费免个税是要契合必定条件的,即《个人所得税法施行法令》第十四条的规则:“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则,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许工会经费中付出给个人的日子补助费;所说的救济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分付出给个人的日子困难补助费。”
上述所称日子补助费,是指因为某些特定事情或原因此给交税人或其家庭的正常日子形成必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则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许工会经费中向其付出的暂时性日子困难补助。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日子补助费规模确认问题的告诉》(国税发〔1998〕155号)规则,下列收入不归于免税的福利费规模,应当并入交税人的薪酬、薪水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一)从超出国家规则的份额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付出给个人的各种补助、补助;
(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付出给单位员工的人人有份的补助、补助;
(三)单位为个人购买轿车、住宅、电子核算机等不归于暂时性日子困难补助性质的开销。
以上就是小编为我们收拾的相关常识,信任我们经过以上常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假如您还遇到什么较为杂乱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听讼网进行律师在线咨询。
首要,来看一下员工福利费的详细核算内容。
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员工福利费财政办理的告诉》(财企[2009]242号)的规则,员工的福利待遇开销,包含发放给员工或为员工付出的以下各项现金补助和非钱银性团体福利:
1、为员工卫生保健、日子等发放或付出的各项现金补助和非钱银性福利,包含员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施行医疗统筹企业员工医疗费用、员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助、员工调理费用、自办员工食堂经费补助或未办员工食堂一致供给午饭开销、契合国家有关财政规则的供暖费补助、防暑降温费等。
2、企业没有别离的内设团体福利部分所发作的设备、设备和人员费用,包含员工食堂、员工澡堂、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调理院、团体宿舍等团体福利部分设备、设备的折旧、维修保养费用以及团体福利部分工作人员的薪酬薪水、社会保险费、住宅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
3、员工困难补助。
4、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含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
5、按规则发作的其他员工福利费,包含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员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以及契合企业员工福利费界说的其他开销。
6、企业为员工供给的交通、住宅、通讯待遇,没有施行钱银化变革的,企业发作的相关开销作为员工福利费办理。
并且,依照《企业财政公例》的规则,归于个人的下列开销,是不能由企业承当的,因此也就不能在企业员工福利费中核算:
(一)文娱、健身、旅行、款待、购物、奉送等开销。
(二)购买商业保险、证券、股权、收藏品等开销。
(三)个人行为导致的罚款、补偿等开销。
(四)购买住宅、付出物业办理费等开销。
(五)应由个人承当的其他开销。
其次,与员工福利费相关的企业所得税方针规则。
在核算应交税所得额时,企业员工福利费财政办理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则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则核算交税。
《企业所得税法施行法令》(国务院令512号)规则:第四十条 企业发作的员工福利费开销,不超越薪酬、薪水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薪酬薪水及员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告诉》(国税函[2009]3号)规则如下:
企业员工福利费,包含以下内容:
1、没有施行别离办社会功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分所发作的设备、设备和人员费用,包含员工食堂、员工澡堂、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调理院等团体福利部分的设备、设备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分工作人员的薪酬薪水、社会保险费、住宅公积金、劳务费等。
2、为员工卫生保健、日子、住宅、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助和非钱银性福利,包含企业向员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施行医疗统筹企业员工医疗费用、员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助、供暖费补助、员工防暑降温费、员工困难补助、救济费、员工食堂经费补助、员工交通补助等。
3、依照其他规则发作的其他员工福利费,包含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别的,并对员工福利费核算问题作出了如下要求:
企业发作的员工福利费,应该独自设置账册,进行精确核算。没有独自设置账册精确核算的,税务机关应责令企业在规则的期限内进行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税务机关可对企业发作的员工福利费进行合理的核定。
跟着时刻和经济发展,关于员工福利费的扣除口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又做了一些调整,于2015年5月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薪酬薪水和员工福利费等开销税前扣除问题的布告》(国家税务总局布告2015年第34号 ),对“合理薪酬薪水”和“企业员工福利费”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做了重要弥补,改变了将一切福利性开销计入员工福利费税前扣除的做法,清晰了关于列入企业员工薪酬薪水准则、固定与薪酬薪水一同发放的福利性补助,契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薪酬薪水及员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告诉》(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则的,可作为企业发作的薪酬薪水开销,按规则在税前扣除。
最终,咱们来看一下与员工福利费相关的个人所得税方针规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四)款的规则,员工获得的福利费是免个人所得税的。这个福利费免个税是要契合必定条件的,即《个人所得税法施行法令》第十四条的规则:“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则,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许工会经费中付出给个人的日子补助费;所说的救济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分付出给个人的日子困难补助费。”
上述所称日子补助费,是指因为某些特定事情或原因此给交税人或其家庭的正常日子形成必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则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许工会经费中向其付出的暂时性日子困难补助。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日子补助费规模确认问题的告诉》(国税发〔1998〕155号)规则,下列收入不归于免税的福利费规模,应当并入交税人的薪酬、薪水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一)从超出国家规则的份额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付出给个人的各种补助、补助;
(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付出给单位员工的人人有份的补助、补助;
(三)单位为个人购买轿车、住宅、电子核算机等不归于暂时性日子困难补助性质的开销。
以上就是小编为我们收拾的相关常识,信任我们经过以上常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假如您还遇到什么较为杂乱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听讼网进行律师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