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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中的争议要怎么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9 13:37

【租借合同纠纷】怎么处理房子租借合同中的争议
租借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借物交付给承租人运用、收益,承租人付出租金的合同。
(1)承租人不得私行拆改房子结构。假如承租人未经出租人赞同私行对房子进行改、扩建或增加附属物的,出租人有权停止合同,回收房子。私行改建、扩建或增加附属物的费用,房主原则上不予补偿,承租人应将增加的附属物拆走,撤除时给原房形成危害的,应给产权人补偿丢失。不能撤除的,经两边洽谈,房主可折价补偿合理的费用。
(2)承租人征得出租人赞同对房子进行改、扩建或增加附属物的,假如两边对产业有约好的,应按约好处理;没有约好的,房子产权仍属出租人一切,对改建、扩建或增加附属物的费用,由出租人折价偿付。
(3)不管是否经出租人赞同,承租人对房子进行改建、扩建或增加附属物的行为未经有关部门赞同,属违章建立的,都应撤除。因而形成的丢失,如是经房主赞同建立的,应由两边按差错巨细分管;如未经房主赞同的,由承租人自己承当,并应补偿房主因而形成的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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