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育的危机与教育体制改革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9 03:56民办教育的危机与教育体系革新
胡鑫镛
上一年举行的第三届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江主席宣布的“国运兴衰,系于教育;教育复兴,全民有责”的重要说话、朱总理宣布的“进一步解放思想,加速教育革新和开展”的振奋人心的说话及会前公布的《中共中心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革新全面推动素质教育的决议》(下称《决议》),以及中共中心和国务院发布的《加速开展第三工业的决议》中对教育“先导性工业”的定位,拓荒了我国民办教育开展的新纪元。
《决议》明确指出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活跃鼓动和支撑社会力气以多种方式办学”,“构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公办校园和民办校园共同开展的格式”①的精力,极大地鼓动了从事民办教育工作的人士,民办大学纷繁出现,大有当年乡镇企业异军突起的气势,在大学扩招、高中遍及的口号声中民办高中的扩展速度犹如漫山遍野。可是好景不长,夸姣的希望终成了镜中花、水中月,民办高校因多局限于工作型的所谓“专修学院”,并且大多没有文凭发放权,面对丰厚的生源商场却可望而不可及,陷入了招生难的窘境,民办高中则因为要点高中的扩招,或要点高中在教育行政部分支撑下办起了校内的“民办班”,或是在遭到教育行政部分要点扶持的所谓“国有民办”高中的“竞赛”中纷繁落马,败下阵来,频临破产倒闭的地步。民办初中境况更为凄惨,各地教育行政部分看好教育生源商场,大展拳脚,或借“改制”之名,将原要点完中的初中部与高中部方式上“剥离”,或重整旗鼓动用国家资金大兴土木造起了可供择校的挂着“国有民办”招牌的变相要点初中,教委主任或要点中校园长亲自出马自封为“董事长”,更有甚者,或发“红头文件”或举行小校园长会议,用行政命令排挤民办校园,独占生源商场,对持不同定见的校长或点名批判,或作“违纪处理”,还有谁敢向民办校园运送学生!封杀生源商场,无异切断了民办校园生计的源头。
《××教育报》报道,据称某市“民办校园”招生火爆,10所“民办校园”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生数数倍,可是细查这10所“民办校园”,绝大部分是所谓借“改制”为名的“国有民办”的变相要点初中,而真实含义上的民办中学,比方该区域仅有的一所省优异民办校园却榜上无名,民办校园的境况可想而知。前国家教委明令禁止、在《决议》中黑字白纸写着的不得搞“一校两制”、“校中校”②的规则,已被许多当地的教育行政部分在所谓的“国有民办”的幌子下借尸还魂了。听说这种现象即便在皇城根下都难以逃过,那么,在离京千里之外的当地发作此类现象天然家常便饭了。在皇城根下发作的这类现象未遭到教育部分的纠正,无异向各地发出了搞“一校两制”、“校中校”等“合法性”的信息,那么各地竞相效法,又何罪之有?难怪原先坚决不允许办“一校两制”的某些教育行政部分的首长,在周边区域的压力下,在某些要点高中领导的压力下,在此上下夹击中感到力所不支,抵挡不住,也只得随大流了。我国的某些事真让人难以了解,简直人人口称要与中心保持一致,不得搞“封建割据”,但现实上中心精力在有些当地老是变味,一本真经到了歪嘴和尚口里总是走调。
《决议》公布仅仅一年已遭此劫难,真实令人咬牙切齿!期盼已久的民办教育的春天转瞬间已成过眼烟云,面对的却是冰封的严冬!假如说1994年末到1995年的第一次民办教育的低谷是因为一班投机家所形成的民办校园名誉下降而引发的(当然不排挤某些教育行政部分、媒体的故意夸张与炒作),那么从2000年夏天开端的第2次低谷时期则是某些教育行政部分所一手编造的,妄图在另一种方式下康复国家独家包办办学的统一天下。形成这种现象的深层原因终究安在?我国教育革新喊了几近半个世纪,而依然故步自封或收效甚微,其根本原因在哪里?极“左”思想在教育范畴内长时间的控制挥之不去,是阻止我国教育行进的根本原因。
“四人帮”破坏以来,各行各业都在小平同志理论的指导下拨乱兴治,拨乱兴治,举行了思想解放、铲除极“左”思潮的大评论,党的十五大后,又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与各行各业往后的开展进行仔细的研讨,而作为极“左”思潮的重灾区、每次风云策源地的教育范畴,在这些评论中无不仓促走过场,对极“左”思想在教育范畴暴虐多年的深层原因无不讳莫如深,不敢伤其毫发,对本身的问题不肯进行透彻的剖析,对传统的教育体系的坏处没有满足的知道,“左”的思想祸患没有得到完全的铲除。不敢或不肯解剖自己,没有“日三省吾身”的精力,是教育范畴内最常见的恶疾。自省是一个人、一个部分的生命力之地点,一个不知自省的人或民族是没有出路的,没有对以往教育范畴内发作的人祸感到羞耻,就不会有自省,没有深入的自省,就不或许有完全的革新和行进。德国人至今还在为二战时希特勒德国的罪过进行自省和悔过,值得咱们学习,千万可别学日本啊!“左”是右的影子,泥古不化,墨守成规,其意图无非是为了保护旧体系的存在,抵抗小平同志创导的革新罢了。以为民办教育仅仅为了补偿政府教育投入缺少,或仅仅为了处理适龄青少年入学难问题,是一种片面的浅薄的知道,因为依照这种“逻辑”,一旦这个问题得到处理,民办教育的开展也就间断了。
持有这类观念的教育行政部分的某些领导,“发明性”地另辟蹊径,借“改制”的时机,大举兴办“国有民办”的中小学,以期到达相同的意图。在他们眼中,“国有民办”终究是姓“社”,姓“公”,与民办校园姓“资”,姓“私”比较,纯粹多了,心理上舒畅多了。他们不了解中心鼓动民办教育的开展决不是权宜之计,而是长时间的方针,因为民办教育是处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对立的有效途径之一,只需这一对立存在,民办教育就必定存在,况且民办教育的鼓起还有其深层次的含义,它给公办教育占控制位置的教育范畴引入了一种新的机制。跟着民办校园的健康开展、教育商场的标准化、法制化进程的不断推动,将使公办校园发生危机感,促进公办校园走向商场,加速公办校园内部办理的革新等等。根深柢固的“左”的思想在师资、生源、评价、经费等问题上,对民办校园存在着显着的所有制轻视,在他们眼里民办校园是“异端”,天然得载入“另册”,作“特别”论处了。综上所述,假如不从极“左”的枷锁中解放出来,不只会阻止民办教育的开展,而《决议》将成为一纸空文。
在知道(办法)论上,教育界的某些领导仍未脱节主观唯心主义的唯毅力论和机械唯物主义的经验论的窠臼。前者的典型表现为对权利与行政命令、行政干予的顶礼膜拜,习惯于扮演“婆婆”与“保姆”的人物,以为长官毅力能够替代客观规则,他们是尼采与叔本华的忠诚信徒。后者的典型表现则为缺少革新立异精力,并将别人的革新立异之举视作“妖言惑众”,轻则不表态不支撑,重则设置障碍,将人们的革新立异之举摧残于摇篮之中而心安理得。他们就事一概“唯上、唯书”,遇事总要找“方针依据”,无“红头文件”者一概不干,用过期的“红头文件”、“方针规则”来“枪决”实践中出现出来的新生事物。这种思想定式是他们保乌沙、拒革新的“高着儿”,进能够攻(“依据某某文件此事不能办”如此),退能够守(瞧,我是按“方针”办的,即便错了,也不用担任,或许还会被看作有严厉安排准则的人而官运亨通),真乃万全之计,至于党和国家的利益,革新开放的工作,人民大众的立异精力,则对不住,与我无关!他们不知道,也不肯知道实践先于方针,但凡正确的方针(即所谓的“红头文件”中的规则)无不是对大众的许多实践的总结。
没有广大大众的实践,就没有正确的方针。不敢实践,不敢突破原有的与实际不符的不合理的过期的“方针”、“规则”以及全部条条框框,生怕因此而犯“过错”、摘“顶戴”而不能自保,置个人得失和既得利益于人民利益之上,那只能停滞不前,坐失机宜,就不或许有什么革新。温州是我国经济革新的前锋,温州精力的精华,就在于坚持辩证唯物主义的实践观,深信全部理论、方针、法则、法则、法规等都是实践的产品,实践高于全部。自党的“十四大”以来,我国的商场经济现已得到比较充沛的开展,发明了世界上经济持续开展的奇观。计划经济在许多范畴早已钉入棺材,“入土为安”了,眼下只剩下仅有的一块计划体系文风不动的“飞地”,那就是教育。我国教育范畴是否要按商场经济的规则就事,关键在于对教育这一职业的性质的知道。
中共中心和国务院早在1992年公布的《加速开展第三工业的决议》中明确指出:教育是对国民经济开展具有全局性、先导性的职业,归于第三工业。这份红头文件下达已有多年,而在教育范畴中,计划体系不只没有为商场体系所替代,相反日益强化。教育具有两重性,作为社会经济根底的构成部分,它是一种特别的服务性工业;作为保护根底的意识形态而言,它又是根底的上层建筑。因为其具有激烈的意识形态特征和对根底的服务功用,长时间以来其工业的特性被忽视或不敢提及。教育的工业特性其实现已不是个理论问题,而是个实际的实践问题。解放前的私立校园与近期鼓起的民办校园,无不按工业来办、按教育商场的规则运作,这是谁也否定不了的现实。
在这个问题上,仍是按小平同志的“不争辩,干了再说”的方针办为好。教育的工业位置的建立,会引起教育范畴一系列的根本性的革新,我国教育的老大难问题才会得到完全的处理。自从民办校园诞生以来,现实上现已构成了一个虽不老练但却已存在的教育商场。
不管公办仍是民办校园都应走向商场,依照商场规则运作,而不是按长官毅力、行政命令来操作。教育行政部分要勇于把公办校园推向商场,让它们在商场竞赛中求生计、图开展,在竞赛中失利的校园,就象在商场竞赛中失利的企业相同,要面对破产倒闭的危险,法人代表要承当法则与经济的职责,而不是挪个窝照样当他的校长。
这样就能激活机制,对公办校园长时间无法处理的内部办理的革新注入活力,改动现在公办校园死板的、缺少活力的内部办理机制。将公办校园推向商场,这就意味着教育行政部分功能的转化,政府教育部分与所统辖的公办校园要施行国企革新中“政企别离”相类似的“政校别离”准则,让公办校园成为自主办理、自我开展和自我束缚的独立法人与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按商场规则运作。教育部与各级教育行政部分要超逸一些,不用事事亲躬,不用把统招、统考、人事、财政、文凭发放、学籍办理、基建后勤等等巨细业务都捏在自己手里,以为这样能够避免糜烂,确保教育质量,可是适得其反,人为的过多的权利装备却成了孳生糜烂、制作贪官的体系上的病根。有人以为“政校分隔”会“天下大乱”,不相信教育商场会对那些开后门入学、教育质量低下的校园进行赏罚。
恰恰相反,商场是只无形的手,它会用本身的规则来标准校园的办学行为,例如“优胜劣汰”的规则将使那些校园筛选出局,他们滥招生、滥发文凭无异于自砸招牌,自掘坟墓,这不是最有力的自我束缚机制的表现吗?不是说要“依法办学”吗?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下称《教育法》)公布已有五个多年初,其施行的状况又怎么呢?且看:《教育法》明文规则:校园有权按规章“自主办理”、“接收学生或其他受教育者”、“对受教育者颁布相应的学业证书”、“回绝任何安排和个人对教育教育活动的不合法干与”③。由此可见,“政校别离”的准则早已隐含在《教育法》之中了。教育行政部分只须严厉依照《教育法》的有关规则对校园在教育方向上进行宏观指导与监督、在经济上进行审计、在教育教育上施行督导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