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市劳动能力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4 23:46
北京市劳作能力判定
劳作能力判定简略而言便是劳作判定安排根据国家判定规范,运用兴旺医学技能进行伤残程度判定及损失劳作能力程度的一种方法。工伤员工通过工伤确定之后,待伤情安稳之后,应该及时进行劳作能力判定。那么在北京怎么请求劳作能力判定呢?需供给哪些资料呢?
请求劳作能力判定流程
【受理单位】:各区劳作能力判定中心
【办结期限】:60日内,必要时可延长30日
【咨询电话】:010-12333/68317787
请求劳作能力判定条件:通过工伤确定,已被确以为工伤。
劳作能力判定资料所需基本资料:《劳作能力判定、承认请求表》
不同情况下,还需供给如下资料:
一、因病或非因公挂彩:确诊证明、病历、查看陈述及化验单据;
二、因工挂彩:工伤确定定论、工伤证、确诊证明、病历及查看陈述;
三、因患职业病:职业病确诊书、工伤确定表、就诊病历、查看陈述;
四、因患精神病:确诊证明、病历或病历摘要。
劳作能力判定流程:
1、员工提出请求,企业填写《劳作能力判定、承认请求表》;
2、经企业劳作判定安排审定提出定见并加盖公章后,每月10日前报市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办公室;
3、经初审,劳作能力判定资料完全的,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办公室随机抽取有关医疗专家组成专家组,对病伤员工进行判定;
4、单位要派专人依照劳鉴办公室指定的时刻、地址担任安排员工参与判定;
5、医疗专家组进行现场判定,向病伤员工问询有关的病况,并做必要的临床查看,构成判定定见;
6、终究得出劳作能力判定定论。
如对劳作能力判定定论不符,怎么办?
员工对区(县)劳作能力判定安排做出的劳作能力判定定论不服的,在收到判定定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北京市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书面请求再次判定,市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的判定定论为终究定论。
劳作能力判定简略而言便是劳作判定安排根据国家判定规范,运用兴旺医学技能进行伤残程度判定及损失劳作能力程度的一种方法。工伤员工通过工伤确定之后,待伤情安稳之后,应该及时进行劳作能力判定。那么在北京怎么请求劳作能力判定呢?需供给哪些资料呢?
请求劳作能力判定流程
【受理单位】:各区劳作能力判定中心
【办结期限】:60日内,必要时可延长30日
【咨询电话】:010-12333/68317787
请求劳作能力判定条件:通过工伤确定,已被确以为工伤。
劳作能力判定资料所需基本资料:《劳作能力判定、承认请求表》
不同情况下,还需供给如下资料:
一、因病或非因公挂彩:确诊证明、病历、查看陈述及化验单据;
二、因工挂彩:工伤确定定论、工伤证、确诊证明、病历及查看陈述;
三、因患职业病:职业病确诊书、工伤确定表、就诊病历、查看陈述;
四、因患精神病:确诊证明、病历或病历摘要。
劳作能力判定流程:
1、员工提出请求,企业填写《劳作能力判定、承认请求表》;
2、经企业劳作判定安排审定提出定见并加盖公章后,每月10日前报市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办公室;
3、经初审,劳作能力判定资料完全的,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办公室随机抽取有关医疗专家组成专家组,对病伤员工进行判定;
4、单位要派专人依照劳鉴办公室指定的时刻、地址担任安排员工参与判定;
5、医疗专家组进行现场判定,向病伤员工问询有关的病况,并做必要的临床查看,构成判定定见;
6、终究得出劳作能力判定定论。
如对劳作能力判定定论不符,怎么办?
员工对区(县)劳作能力判定安排做出的劳作能力判定定论不服的,在收到判定定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北京市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书面请求再次判定,市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的判定定论为终究定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