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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国土资源局申请行政复议应提交的材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3 11:53
一、请求行政复议应提交的资料
1、行政处罚通知书或决议书;
2、行政复议请求书。
二、复议规模 
1、对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议不服的;
2、对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作出的查封、扣押产业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对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作出承认和矿业权决议不服的;
4、以为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侵略其合法经营自主权的;
5、以为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侵略其合法权益的;
6、以为契合法定条件,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颁布采矿许可证或许请求批阅、挂号的事项不依法处理的;
7、请求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实行维护、使用权和探矿权、采矿权的法定责任而不实行的;
8、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详细行政行为所根据的并由其拟定的规则不合法的。
三、处理时限
1、首要现实、合法性、恰当性检查5日;
2、向被请求人行政复议请求书副本7日;
3、被请求人提出书面答复及其它资料10日;
4、复议组织提出开始定见后提交局长工作会议决议;
5、送达行政复议决议;
6、以上事项累计时限6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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