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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推荐:农民工养老保险常见问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1 22:47

  关于农民工养老保险常见问题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日听讼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期望能够帮您答疑解惑。
  一、哪些人员能够参与农民工养老保险
  答:一起具有以下条件的人员,能够参与农民工养老保险:
  (一)与本市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形成了劳作联系(含现实劳作联系);
  (二)具有农村居民户口;
  (三)年满16周岁及其以上,且男未年满60周岁、女未年满55周岁。
  二、农民工养老保险从什么时候开端施行,可不能够补缴施行曾经的农民工养老保险费
  答:农民工养老保险从2007年7月1日起开端施行,不能补缴施行前的农民工养老保险费。
  三、农民工参与农民工养老保险的手续,是由个人处理仍是由用人单位担任处理
  答:由用人单位按规则为农民工处理参保手续。
  四、农民工参与农民工养老保险,应向用人单位供给哪些材料
  答:农民工除供给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外,还应向用人单位供给自己农村居民户口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证明。无法供给农村居民户口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证明的,应按规则作出书面许诺。
  五、农民工养老保险费由谁交纳
  答:由用人单位和农民工个人按月交纳。其间,用人单位交纳部分由单位承当,个人交纳部分由用人单位在其薪酬中代扣代缴。
  六、农民工养老保险费的交纳基数怎么确认
  答:农民工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依照自己上年度月平均薪酬总额核定。农民工自己上年度月平均薪酬总额低于上年度全市乡镇经济单位员工月平均薪酬60%的,按上年度全市乡镇经济单位员工月平均薪酬的60%核定缴费基数;超越300%的,超越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七、农民工养老保险费的缴费份额是多少,怎样核算应交纳的费用
  答:用人单位缴费份额为10%,农民工个人缴费份额为5%。
  个人缴费部分=经核定的农民工个人缴费基数×5%。
  单位缴费部分=本单位归于参保缴费规划的农民工缴费基数之和×10%。
  八、农民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规划是多少,树立共济基金的效果是什么
  答: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参与农民工养老保险,按规则交纳农民工养老保险费后,社会保险经办组织按农民工个人缴费基数的14%树立个人账户,其间,5%为个人缴费部分,9%为用人单位缴费划转部分。记入农民工个人账户的贮存额不得提早支取或挪作他用。
  社会保险经办组织按农民工个人缴费基数的1%树立共济基金,从用人单位缴费中划入,用于个人账户资金不足时农民工养老金的付出。
  九、按月收取农民工养老金应具有哪些条件
  答:有必要一起具有下列三个条件:
  (一)用人单位和农民工自己参与农民工养老保险,并按规则交纳了农民工养老保险费;
  (二)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三)实践缴费累计满180个月及其以上。
  十、农民工契合按月收取农民工养老金条件的,怎么核算养老金
  答:农民工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贮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对比同期乡镇企业员工基本养老金计发月数履行)。
  十一、农民工契合按月收取农民工养老金条件的,怎么收取养老金
  答:由社会保险经办组织托付银行、邮局等组织施行社会化发放。
  十二、农民工参与农民工养老保险,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前出境(含港、澳、台区域)久居或逝世,其农民工个人交纳的养老保险费怎么处理
  答:由最终一次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组织,将其个人账户贮存额中个人缴费的本息一次性付出给自己、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起中止农民工养老保险联系。
  十三、用人单位和农民工自己参与农民工养老保险。并按规则交纳农民工养老保险费,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实践缴费累计不满180个月,能不能按月收取农民工养老金
  答:不能。应由最终一次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组织,将其个人账户贮存额一次性付出给自己,一起中止农民工养老保险联系。
  十四、按月收取农民工养老金期间逝世的农民工,其个人账户怎么处理
  答:社会保险经办组织从农民工逝世的次月起中止付出农民工养老金。其个人账户贮存额尚有余额的,社会保险经办组织将其个人账户余额中个人缴费的本息一次性付出给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起中止农民工养老保险联系。
  十五、农民工现已参与了乡镇企业员工基本养老保险,在农民工养老保险施行后。可不能够转为参与农民工养老保险
  答:能够。可是,有必要由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经过民主决策团体洽谈机制达到一致意见,才能够转为参与农民工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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