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对特殊标志的保护是怎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31 15:59
特别的标志有许多,一般是一些公益性项意图称号及缩写、徽记、吉祥物等标志,特别标志许多是不能作为商标运用的,还需求通过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同意才干运用,那么知识产权对特别标志的维护是怎样的?下面由广州知识产权律师为读者进行回答。
一、知识产权对特别标志的维护
依据《特别标志办理条例》
第三章 特别标志的运用与维护
第十三条 特别标志一切人能够在与其公益活动相关的广告、纪念品及其他物品上运用该标志,并答应别人在国务院工商行政办理部门核准运用该标志的产品或许服务项目上运用。
第十四条 特别标志的运用人应当是依法建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
特别标志运用人应当同一切人签定书面运用合同。
特别标志运用人应当自合同签定之日起1个月内,将合同副本报国务院工商行政办理部门存案,并报运用人地点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办理部门存查。
第十五条 特别标志一切人或许运用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地点地或许行为发作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办理部门责令改正,能够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办理部门责令运用人中止运用该特别标志,由国务院工商行政办理部门吊销一切人的特别标志挂号:
(一)私行改变特别标志文字、图形的;
(二)答应别人运用特别标志,未签定运用合同,或许运用人在规则期限内未报国务院工商行政办理部门存案或许未报地点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办理机关存查的;
(三)超出核准挂号的产品或许服务范围运用的。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办理部门责令侵权人当即中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产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私行运用与一切人的特别标志相同或许近似的文字、图形或许其组合的;
(二)未经特别标志一切人答应,私行制作、出售其特别标志或许将其特别标志用于商业活动的;
(三)有给特别标志一切人形成经济损失的其他行为的。
第十七条 特别标志一切人或许运用人发现特别标志一切权或许运用权被损害时,能够向侵权人地点地或许侵权行为发作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办理部门投诉;也能够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述。
工商行政办理部门受理特别标志侵权案子投诉的,应当依特别标志一切人的恳求,就侵权的民事补偿掌管调停;调停不成的,特别标志一切人能够向人民法院申述。
第十八条 工商行政办理部门受理特别标志侵权案子,在查询取证时,能够行使下列职权,有关当事人应当予以帮忙,不得回绝:
(一)问询有关当事人;
(二)查看与侵权活动有关的物品;
(三)查询与侵权活动有关的行为;
(四)查阅、仿制与侵权活动有关的合同、帐册等事务材料。
二、特别标志与商标有什么差异
(1)权力一切人的目标不同特别标志的权力一切人是指经国务院同意举行的全国性和国际性的文明体育、科学研究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的组织者或准备者。
注册商标的权力一切人是产品的生产者或经营者。
(2)运用的意图不同特别标志的运用意图是将所征集的资金,用于特别标志所服务的社会公益事业,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注册商标的运用意图是产品的生产者或经营者为了出售自己的产品,为了盈余,并差异于其他产品生产者或经营者的产品,招引顾客。
(3)运用及维护的范围内不同特别标志能够运用在与其公益活动相关的一切产品或服务项目上。
注册商标限制运用在核定运用的产品项目上,并在该范围内遭到维护。
(4)时效性不同特别标志的有效期为4年。需求延伸期限的,由国务院工商行政办理局商标局依据实际情况和需求决议。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期满后能够续展注册,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并且能够无限期地重复续展。
(5)适用的法令不同我国的《特别标志办理条例》(1996年7月13日国务院发布)是办理特别标志的根本行政法规。
我国的《商标法》(2001年10月27日第2次修订版)是办理商标的根本法令。
在特别标志一切人授权许并签定书面答应运用合同的情况下,特别标志运用人能够将被答应的特别标志与运用人的注册商标运用在同一产品或服务上。
上述便是小编对“知识产权对特别标志的维护”问题进行的回答,我国《特别标志办理条例》对特别标志的维护作出了规则,特别标志遭到损害时,能够向侵权人地点地或许侵权行为发作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办理部门投诉。假如读者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一、知识产权对特别标志的维护
依据《特别标志办理条例》
第三章 特别标志的运用与维护
第十三条 特别标志一切人能够在与其公益活动相关的广告、纪念品及其他物品上运用该标志,并答应别人在国务院工商行政办理部门核准运用该标志的产品或许服务项目上运用。
第十四条 特别标志的运用人应当是依法建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
特别标志运用人应当同一切人签定书面运用合同。
特别标志运用人应当自合同签定之日起1个月内,将合同副本报国务院工商行政办理部门存案,并报运用人地点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办理部门存查。
第十五条 特别标志一切人或许运用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地点地或许行为发作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办理部门责令改正,能够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办理部门责令运用人中止运用该特别标志,由国务院工商行政办理部门吊销一切人的特别标志挂号:
(一)私行改变特别标志文字、图形的;
(二)答应别人运用特别标志,未签定运用合同,或许运用人在规则期限内未报国务院工商行政办理部门存案或许未报地点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办理机关存查的;
(三)超出核准挂号的产品或许服务范围运用的。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办理部门责令侵权人当即中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产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私行运用与一切人的特别标志相同或许近似的文字、图形或许其组合的;
(二)未经特别标志一切人答应,私行制作、出售其特别标志或许将其特别标志用于商业活动的;
(三)有给特别标志一切人形成经济损失的其他行为的。
第十七条 特别标志一切人或许运用人发现特别标志一切权或许运用权被损害时,能够向侵权人地点地或许侵权行为发作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办理部门投诉;也能够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述。
工商行政办理部门受理特别标志侵权案子投诉的,应当依特别标志一切人的恳求,就侵权的民事补偿掌管调停;调停不成的,特别标志一切人能够向人民法院申述。
第十八条 工商行政办理部门受理特别标志侵权案子,在查询取证时,能够行使下列职权,有关当事人应当予以帮忙,不得回绝:
(一)问询有关当事人;
(二)查看与侵权活动有关的物品;
(三)查询与侵权活动有关的行为;
(四)查阅、仿制与侵权活动有关的合同、帐册等事务材料。
二、特别标志与商标有什么差异
(1)权力一切人的目标不同特别标志的权力一切人是指经国务院同意举行的全国性和国际性的文明体育、科学研究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的组织者或准备者。
注册商标的权力一切人是产品的生产者或经营者。
(2)运用的意图不同特别标志的运用意图是将所征集的资金,用于特别标志所服务的社会公益事业,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注册商标的运用意图是产品的生产者或经营者为了出售自己的产品,为了盈余,并差异于其他产品生产者或经营者的产品,招引顾客。
(3)运用及维护的范围内不同特别标志能够运用在与其公益活动相关的一切产品或服务项目上。
注册商标限制运用在核定运用的产品项目上,并在该范围内遭到维护。
(4)时效性不同特别标志的有效期为4年。需求延伸期限的,由国务院工商行政办理局商标局依据实际情况和需求决议。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期满后能够续展注册,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并且能够无限期地重复续展。
(5)适用的法令不同我国的《特别标志办理条例》(1996年7月13日国务院发布)是办理特别标志的根本行政法规。
我国的《商标法》(2001年10月27日第2次修订版)是办理商标的根本法令。
在特别标志一切人授权许并签定书面答应运用合同的情况下,特别标志运用人能够将被答应的特别标志与运用人的注册商标运用在同一产品或服务上。
上述便是小编对“知识产权对特别标志的维护”问题进行的回答,我国《特别标志办理条例》对特别标志的维护作出了规则,特别标志遭到损害时,能够向侵权人地点地或许侵权行为发作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办理部门投诉。假如读者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