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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灭失后重新分配的程序是如何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4 03:58

在实践中,乡村中的宅基地或许会由于一些天然原因此导致灭失,宅基地一旦灭失,在宅基地上面缔造的房子或许也就随之不存在。这关系到农户一家的寓居问题。那么接下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一些相关的材料和各位朋友一起来了解了解关于宅基地灭失后从头分配的程序是怎么的。
一、宅基地灭失后从头分配的程序是怎么的
第一百五十四条 宅基地因天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除。对失掉宅基地的乡民,应当从头分配宅基地。
本条是关于宅基地灭失后从头分配问题的规则。本条首要包含两个层次:
1.从头分配宅基地的客观原因是天然灾害导致宅基地的灭失。尽管从物理特点上讲.土地是不或许消除的。可是从用处视点上说,天然灾害等原因或许使土地不或许再适用某种用处.例如由于河流改道,本来的居处和宅基地有或许彻底被吞没;又如,由于山体滑坡,本来居处地点的土地不能再建房寓居。在发作这类天然灾害的状况下,原有宅基地不或许再用于缔造居处,有必要对损失寓居条件的团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供给新的宅基地以保持生汁。
2.能够享用从头分配宅基地的权利人应当是因此而损失宅基地的团体成员。宅基地使用权不应当流转到团体经济组织之外,也不应当无限扩展,变相侵吞团体土地,特别是犁地。所以因天然灾害等原因从头分配宅基地时,应当依照规则的规范给予依然归于本团体经济组织且损失根本寓居条件的乡民。关于多占的宅基地的状况,要予以纠正,即便因天然灾害等原因灭失,也不应当从头分配。
乡村宅基地在由于天然原因此灭失的状况下,农户能够请求从头分得新的宅基地,用以缔造居处。而村委会与乡政府也应当从头分配宅基地给失地的农户。
乡村宅基地,是乡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居处基地而占有、使用本团体所有的土地。包含现已缔造房子、建过房子或许决议用于缔造房子的土地,现已缔造房子的土地、建过房子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寓居的土地以及预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期望经过上面的内容您能对宅基地灭失后从头分配相关的问题有愈加深化的了解。如果您状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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