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公安机关有追诉时效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3 17:51
公安机关是我国冲击刑事违法的首要机关,公民发现有违法违法活动的,能够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以为有违法事实的,就应该立案对案子进行侦办,那么公安机关有追诉时效吗?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公安机关有没有追诉时效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则,公安机关对案子立案后,案子是不受追诉时效约束的,刑事案子会继续到结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违法通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通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通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通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通过二十年。假如二十年今后以为有必要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 【追诉期限的延伸】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办或许在人民法院受理案子今后,躲避侦办或许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约束。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指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约束。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公安机关有没有追诉时效”问题进行的回答,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则,公安机关对案子立案后,案子是不受追诉时效约束的,刑事案子会继续到结案。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