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单位的法定责任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3 10:45
1、劳务差遣单位有必要与职工签定《劳作合同》,如未履行,发作争议,劳作保证行政部门则依照未签定劳作合同的人数处以罚款;
2、劳务差遣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收取抵押金、保证金及其他费用,劳作保证行政部门可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处以罚款。
3、劳务差遣单位应为职工交纳社会保险,劳作保证行政部门可对违反规定的单位给予行政处分,逾期不缴的按日加收欠缴金额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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