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如何行使撤销权?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7 04:32
《合同法》第74条规则:因债务人抛弃其到期债务或许无偿转让产业,对债务人形成危害的,债务人能够恳求人民法院吊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显着不合理的贱价转让产业,对债券人形成危害的,而且受让人知道该景象的债务人也能够恳求人民法院吊销债务人的行为。吊销权的行使规模以债务人的债务为限。债务人行使吊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担负。”1行使吊销权的条件:欠缴税款的交税人抛弃其到期债务或无偿转让产业,或以显着不好理的贱价转让产业,借以躲避交税责任并对国家税收形成危害的。2吊销权诉讼统辖:税务机关按照《合同法》第74条的规则提起吊销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统辖。税务机关恳求吊销欠缴税款的交税人抛弃债务或许转让产业的行为,人民法院应当就交税机关建议的部分进行审理,依法吊销的,该行为自始无效。3行使吊销权的费用担负:税务机关行使吊销权所付出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欠缴税款的交税人担负。4吊销权的行使规模:吊销权的行使规模,以交税人欠款和滞纳金为限。5吊销权行使的时限:《合同法》第75条规则:吊销权自债务人知道或许应当知道吊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作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吊销权的,该吊销权消除。”税务机关行使吊销权应当依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