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证罪如何量刑,怎么处罚伪证犯罪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1 00:21
在法院审理案子的时分,在刑事诉讼中,一些相关的人对与案子有重要联系的情节,成心作虚伪证明目的栽赃别人或许藏匿罪证的行为是伪证罪。那伪证罪怎样量刑,怎样处分伪证违法,下面听讼网的小编为咱们整理了相关内容,来为咱们回答。
一、什么是伪证罪
依据我国《刑法》第305条的规则,所谓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判定人、记载人、翻译人对与案子有重要联系的情节,成心作虚伪证明、判定、记载、翻译,目的栽赃别人或许藏匿罪证的行为。
从刑法法令的规则来看,咱们能够知道,伪证罪具有必定的特殊性,首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适用规模:仅适用于刑事诉讼,关于民事诉讼中作伪证的行为,不属于本罪调整规模。
2、违法主体:在刑事诉讼中的四类人,即证人、判定人、记载人、翻译人。这四类人是法令明确规则的,假如不属于这四类人,其别人即使作伪证也无法成为该罪的主体。那么,这四类人详细指的是哪些呢?证人,指的是在刑事诉讼中经司法机关的要求或赞同,陈说自己所知道的案子现实状况的人;而判定人,指的是在刑事诉讼中运用专门的常识和技术依法辨别案子中某些情节有无或许真伪的人;记载人,指的是在刑事诉讼中依法或许受托付担任记载责任的人;翻译人,则是指司法机关指定或许延聘为外籍、少数民族或聋哑人等诉讼参与人充任翻译的人员,也包含为案子中的法令文书或依据材料等有关材料作书面翻译的人员。
3、客观方面:行为人在客观上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对与案子有重要联系的情节作虚伪的证明、判定、记载、翻译。应该引起留意的是,此处的情节应当是有重要联系的。假如所虚伪作证的内容是没有重要联系的情节,那么就不能以伪证罪论处。那么,怎样界说“重要联系”?应该是指足以使无罪的人遭到刑事处分或许使轻罪受重罚的情节,或许有罪的人无罪或许重罪的人轻罪等情节。
4、片面方面是成心,并且具有栽赃别人或藏匿罪证的目的。假如行为人没有此种目的,则不能以伪证罪论处。
二、伪证罪的量刑规范是什么
依据《刑法》第305条之规则,犯伪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也便是说,冒犯伪证罪,根本刑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可是假如情节严重的,将处以3到7年的加重刑。
三、冒犯伪证罪会遭到怎样的处分
在刑事诉讼中,证人、判定人、记载人、翻译人对与案子有重要联系的情节,成心作虚伪证明、判定、记载、翻译,目的栽赃别人或许藏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被害人能否构成伪证罪
针对被害人的伪证行为,我国刑法规则有诬告栽赃罪,但此罪只适用于被害人在向国家机关或许有关单位揭发别人有罪时作伪证的行为。而对一般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承受司法机关查询时作伪证的行为能否以伪证罪追查刑事责任,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同知道,一种观念以为证人不包含被害人,另一种观念以为对证人应作广义了解,被害人包含在内。被害人在必定状况下能够成为伪证罪的主体,理由是:(1)仅以诬告栽赃罪不足以彻底惩治被害人的伪证行为。诬告栽赃的行为只发生在刑事诉讼开端前,一般是伪造整个违法现实,违法目的是栽赃;而伪证罪中的伪证行为则发生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一般伪造的仅仅案子现实的一部分,违法目的既有栽赃也有庇护。实践中,不只存在被害人诬告栽赃的状况,也存在被害人在诉讼过程中成心扩展或缩小案子现实的状况,这两种行为均对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和公民的人身权利造成了损害,均应追查刑事责任。(2)证人有广义、狭义之分,西方国家一般将被害人归入证人领域。我国刑事诉讼法在规则依据品种时尽管将被害人陈说和证人证言排列,但第四十八条在确认证人规模时却规则“但凡知道案子状况的人都有作证的责任”。该条规则并未将被害人扫除在证人之外,而是标明证人的实质条件是“知道案子状况”,就此而言,被害人和证人并无实质的差异。
综上所述咱们能够清楚知道,目的栽赃别人或许藏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关于伪证罪的认定要分多种状况。假如您还有其他不清楚的当地,请咨询听讼网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您回答。
一、什么是伪证罪
依据我国《刑法》第305条的规则,所谓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判定人、记载人、翻译人对与案子有重要联系的情节,成心作虚伪证明、判定、记载、翻译,目的栽赃别人或许藏匿罪证的行为。
从刑法法令的规则来看,咱们能够知道,伪证罪具有必定的特殊性,首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适用规模:仅适用于刑事诉讼,关于民事诉讼中作伪证的行为,不属于本罪调整规模。
2、违法主体:在刑事诉讼中的四类人,即证人、判定人、记载人、翻译人。这四类人是法令明确规则的,假如不属于这四类人,其别人即使作伪证也无法成为该罪的主体。那么,这四类人详细指的是哪些呢?证人,指的是在刑事诉讼中经司法机关的要求或赞同,陈说自己所知道的案子现实状况的人;而判定人,指的是在刑事诉讼中运用专门的常识和技术依法辨别案子中某些情节有无或许真伪的人;记载人,指的是在刑事诉讼中依法或许受托付担任记载责任的人;翻译人,则是指司法机关指定或许延聘为外籍、少数民族或聋哑人等诉讼参与人充任翻译的人员,也包含为案子中的法令文书或依据材料等有关材料作书面翻译的人员。
3、客观方面:行为人在客观上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对与案子有重要联系的情节作虚伪的证明、判定、记载、翻译。应该引起留意的是,此处的情节应当是有重要联系的。假如所虚伪作证的内容是没有重要联系的情节,那么就不能以伪证罪论处。那么,怎样界说“重要联系”?应该是指足以使无罪的人遭到刑事处分或许使轻罪受重罚的情节,或许有罪的人无罪或许重罪的人轻罪等情节。
4、片面方面是成心,并且具有栽赃别人或藏匿罪证的目的。假如行为人没有此种目的,则不能以伪证罪论处。
二、伪证罪的量刑规范是什么
依据《刑法》第305条之规则,犯伪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也便是说,冒犯伪证罪,根本刑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可是假如情节严重的,将处以3到7年的加重刑。
三、冒犯伪证罪会遭到怎样的处分
在刑事诉讼中,证人、判定人、记载人、翻译人对与案子有重要联系的情节,成心作虚伪证明、判定、记载、翻译,目的栽赃别人或许藏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被害人能否构成伪证罪
针对被害人的伪证行为,我国刑法规则有诬告栽赃罪,但此罪只适用于被害人在向国家机关或许有关单位揭发别人有罪时作伪证的行为。而对一般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承受司法机关查询时作伪证的行为能否以伪证罪追查刑事责任,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同知道,一种观念以为证人不包含被害人,另一种观念以为对证人应作广义了解,被害人包含在内。被害人在必定状况下能够成为伪证罪的主体,理由是:(1)仅以诬告栽赃罪不足以彻底惩治被害人的伪证行为。诬告栽赃的行为只发生在刑事诉讼开端前,一般是伪造整个违法现实,违法目的是栽赃;而伪证罪中的伪证行为则发生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一般伪造的仅仅案子现实的一部分,违法目的既有栽赃也有庇护。实践中,不只存在被害人诬告栽赃的状况,也存在被害人在诉讼过程中成心扩展或缩小案子现实的状况,这两种行为均对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和公民的人身权利造成了损害,均应追查刑事责任。(2)证人有广义、狭义之分,西方国家一般将被害人归入证人领域。我国刑事诉讼法在规则依据品种时尽管将被害人陈说和证人证言排列,但第四十八条在确认证人规模时却规则“但凡知道案子状况的人都有作证的责任”。该条规则并未将被害人扫除在证人之外,而是标明证人的实质条件是“知道案子状况”,就此而言,被害人和证人并无实质的差异。
综上所述咱们能够清楚知道,目的栽赃别人或许藏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关于伪证罪的认定要分多种状况。假如您还有其他不清楚的当地,请咨询听讼网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您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