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是否具有劳动关系确认权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31 01:17
?本律师前不久处理了一同工伤索赔案子,此案子经过多番曲折,终究已和用人单位调停结案。可是本律师在处理此案子的过程中,触及以下几个法令问题,遂宣布此文章,望一起讨论。
宜昌五峰人冉先生受聘于某家建造工程公司,在工作中不幸因事端遭受严峻损伤。事发后用人单位活跃救治,并为洽谈处理补偿事宜,出具托付书托付某司法判定组织对冉先生的损失劳作能力程度进行参考性判定,后因两边对补偿不能达到一致定见,冉先生决议依法维权。
本律师承受托付后,遂向市劳作行政部分工伤确定组织提交了工伤确定请求,并提交了劳作合同复印件、证人证言、注明受用人单位托付而出具的司法判定定见书、用人单位加盖公章的判定托付书等依据资料。经办人员审阅资料后,以请求人未提交劳作合同原件为由,要求请求人先向劳作裁定部分请求承认劳作联系。
袁坤律师以为,依据2014年1月1日施行的《工伤确定方法》第五条规则,请求人只需提交劳作合同复印件或许其他证明劳作联系的资料,即可确定工伤。关于劳作联系的承认,《劳作法》和《劳作争议调停裁定法》均只规则由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进行裁定,这是一种法令直接赋予的权利。但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则请求工伤确定应当提交证明劳作联系存在的资料,而劳作联系确定又是工伤确定的必要条件,因而劳作行政部分有确定劳作联系的附随或衍生权利。因而,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劳作行政部分在工伤确定程序中是否具有劳作联系承认权请示的答复》(【2009】行他字第12号),必定劳作行政部分在工伤确定程序中具有该职权。不过,劳作行政部分顺便确定劳作联系并非没有边界。《关于履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定见》(人社部发【2013】34号)第五条规则:“社会保险行政部分受理工伤确定请求后,发现劳作联系存在争议且无法承认的,应奉告当事人能够向劳作人事争议裁定委员会请求裁定。”依据这一规则,当事人对劳作联系无争议或许虽有争议但经过调查核实现实清楚、依据确凿,法令依据也比较清晰的,能够在工伤确定程序中直接确定劳作联系的存在与否;而现实不清、法令不明的,则应该奉告当事人能够经过劳作裁定程序来确定劳作联系。
综上,冉先生向市劳作行政部分工伤确定组织提交了工伤确定请求,并提交了劳作合同复印件、证人证言、注明受用人单位托付而出具的司法判定定见书、用人单位加盖公章的判定托付书等依据资料。上述资料足以证明请求人冉先生与被请求人某家建造工程公司具有劳作联系,且《工伤确定方法》第九条规则社会保险行政部分受理工伤确定请求后,能够依据需要对请求人供给的依据进行调查核实。劳作部分只是由于请求人提交的是劳作合同复印件就不予受理工伤确定,要求请求人向劳作裁定部分提起承认劳作联系的裁定。这无疑会加大请求人的诉讼本钱,请求人先进行劳作联系承认,才会受理工伤确定请求,而劳作联系承认程序一旦发动,就会阅历劳作裁定、民事诉讼的一审、二审才会有终究成果,最少会消耗一年的时刻。这使得一般老百姓维权在时刻上、金钱上都耗不起。
宜昌五峰人冉先生受聘于某家建造工程公司,在工作中不幸因事端遭受严峻损伤。事发后用人单位活跃救治,并为洽谈处理补偿事宜,出具托付书托付某司法判定组织对冉先生的损失劳作能力程度进行参考性判定,后因两边对补偿不能达到一致定见,冉先生决议依法维权。
本律师承受托付后,遂向市劳作行政部分工伤确定组织提交了工伤确定请求,并提交了劳作合同复印件、证人证言、注明受用人单位托付而出具的司法判定定见书、用人单位加盖公章的判定托付书等依据资料。经办人员审阅资料后,以请求人未提交劳作合同原件为由,要求请求人先向劳作裁定部分请求承认劳作联系。
袁坤律师以为,依据2014年1月1日施行的《工伤确定方法》第五条规则,请求人只需提交劳作合同复印件或许其他证明劳作联系的资料,即可确定工伤。关于劳作联系的承认,《劳作法》和《劳作争议调停裁定法》均只规则由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进行裁定,这是一种法令直接赋予的权利。但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则请求工伤确定应当提交证明劳作联系存在的资料,而劳作联系确定又是工伤确定的必要条件,因而劳作行政部分有确定劳作联系的附随或衍生权利。因而,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劳作行政部分在工伤确定程序中是否具有劳作联系承认权请示的答复》(【2009】行他字第12号),必定劳作行政部分在工伤确定程序中具有该职权。不过,劳作行政部分顺便确定劳作联系并非没有边界。《关于履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定见》(人社部发【2013】34号)第五条规则:“社会保险行政部分受理工伤确定请求后,发现劳作联系存在争议且无法承认的,应奉告当事人能够向劳作人事争议裁定委员会请求裁定。”依据这一规则,当事人对劳作联系无争议或许虽有争议但经过调查核实现实清楚、依据确凿,法令依据也比较清晰的,能够在工伤确定程序中直接确定劳作联系的存在与否;而现实不清、法令不明的,则应该奉告当事人能够经过劳作裁定程序来确定劳作联系。
综上,冉先生向市劳作行政部分工伤确定组织提交了工伤确定请求,并提交了劳作合同复印件、证人证言、注明受用人单位托付而出具的司法判定定见书、用人单位加盖公章的判定托付书等依据资料。上述资料足以证明请求人冉先生与被请求人某家建造工程公司具有劳作联系,且《工伤确定方法》第九条规则社会保险行政部分受理工伤确定请求后,能够依据需要对请求人供给的依据进行调查核实。劳作部分只是由于请求人提交的是劳作合同复印件就不予受理工伤确定,要求请求人向劳作裁定部分提起承认劳作联系的裁定。这无疑会加大请求人的诉讼本钱,请求人先进行劳作联系承认,才会受理工伤确定请求,而劳作联系承认程序一旦发动,就会阅历劳作裁定、民事诉讼的一审、二审才会有终究成果,最少会消耗一年的时刻。这使得一般老百姓维权在时刻上、金钱上都耗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