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约定的“逾期不还款,抵押物属于债权人”的内容无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4 22:37
刘先生问:我的一个朋友急需30万元周转,提出向我告贷,期限为五个月,乐意以其价值大约40万元的房产一套典当给我,并许诺假如到期不还,典当的房子就归我一切。请问假如到期他真的不还,这套房子能归我吗?
秦景敏律师答复:首要清晰答复你,假如对方到期未偿还告贷,房子不能直接归你一切。对方之所以把四十万元的房子典当给你并许诺假如到期不还,该房子就归你一切,是因为其的确急需用钱,不作这种许诺,忧虑你不会把钱借给他。其实许多的告贷人为了赶快得到告贷都是作出了这种许诺的。但假如到期不偿还,将价值远高于告贷的典当物直接归出借人一切,对告贷人而言明显归于不公平的。因而,我国《担保法》第四十条规则:“缔结典当合一起,典当权人和典当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款履行期届满典当权人未受清偿时,典当物的一切权搬运为债权人一切”。这一条款,法学理论上称之为流质(典当)条款。而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则:“违背法令、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则的合同无效”。因而,流质(典当)条款是无效的。但这并不是说对方不还款,你就无法得到法令保护了。你能够向法院申述,并请求法院对该房产采纳产业保全办法。待法院判定后,对该房产经过采纳拍卖、变卖、作价赔偿等方法完成你作为典当权人的受偿权力。需求着重的是,以房产作典当是有必要依法办理典当登记手续的,不然典当合同不收效。
秦景敏律师答复:首要清晰答复你,假如对方到期未偿还告贷,房子不能直接归你一切。对方之所以把四十万元的房子典当给你并许诺假如到期不还,该房子就归你一切,是因为其的确急需用钱,不作这种许诺,忧虑你不会把钱借给他。其实许多的告贷人为了赶快得到告贷都是作出了这种许诺的。但假如到期不偿还,将价值远高于告贷的典当物直接归出借人一切,对告贷人而言明显归于不公平的。因而,我国《担保法》第四十条规则:“缔结典当合一起,典当权人和典当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款履行期届满典当权人未受清偿时,典当物的一切权搬运为债权人一切”。这一条款,法学理论上称之为流质(典当)条款。而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则:“违背法令、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则的合同无效”。因而,流质(典当)条款是无效的。但这并不是说对方不还款,你就无法得到法令保护了。你能够向法院申述,并请求法院对该房产采纳产业保全办法。待法院判定后,对该房产经过采纳拍卖、变卖、作价赔偿等方法完成你作为典当权人的受偿权力。需求着重的是,以房产作典当是有必要依法办理典当登记手续的,不然典当合同不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