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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怎样提取住房公积金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7 22:20

2016年,南京员工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宅,能够请求提取南京住宅公积金。详细处理办法和相关要求如下:
一、请求规模:
1、员工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宅,能够提取自己及其爱人的住宅公积金;
2、员工购买单位集资建房的,能够提取自己及其爱人的住宅公积金;
3、员工与爸爸妈妈(或子女)购买同一自住住宅的,均能够提取住宅公积金;
4、员工与爸爸妈妈、子女以外人员购买同一自住住宅的,仅其间一方能够提取住宅公积金;
5、员工仅购买住宅部分产姑且该住宅剩下产权未变化的,不能提取住宅公积金;
6、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产权住宅的员工,在本市行政辖区以外购房,其购房所在地不是员工(爱人)工作地或户籍地的,不得请求提取住宅公积金(含提取归还购房借款本息);
7、员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宅,其自己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宅公积金的,不得请求提取员工自己住宅公积金(含提取归还购房借款本息);其爱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宅公积金的,不得请求提取员工爱人住宅公积金(含提取归还购房借款本息)。
二、处理网点:各服务网点。
三、处理要件:
1、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自己处理的供给自己身份证;
(2)托付处理的供给托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提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购买商品房的供给市房产生意处理部门挂号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正本、首付款发票、提取人与购房人的联系证明;
(2)购买二手房(含开发单位转为自管产的商品房)的供给《房子所有权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完税证》、《存量房生意合同》(《商品房现售合同》、《存量房生意合同》、提取人与购房人的联系证明;
(3)购买公有住宅的供给《房子所有权证》、全额购房发票(收据)、《公有住宅生意契约》、提取人与购房人的联系证明;
(4)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供给市房产生意处理部门挂号的《南京市经济适用住宅生意契约》正本、付款发票、提取人与购房人的联系证明。
(5)购买单位集资建房的供给集资建房购房契约(合同、协议)、购房发票(收据)。
四、处理流程:员工供给要件材料,到单位填写《南京住宅公积金提取请求单》(加盖预留印鉴),到各服务网点处理。
1、住宅公积金账户在处理中心会集处理的员工,契合住宅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带着相关证明材料到处理中心处理请求提取住宅公积金。
2、住宅公积金账户在主城区各服务网点缴存的员工,契合住宅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带着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应服务网点请求提取住宅公积金。
3、住宅公积金账户在分中心各服务网点缴存的员工,契合住宅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带着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应分中心请求提取住宅公积金。
五、处理时限:手续完全情况下,不超越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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