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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1 17:17

(一)担任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证券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组织之间的交流和联络;
(二)担任处理公司信息发表业务,催促公司拟定并实行信息发表管理准则和严重信息的内部陈述准则,促进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实行信息发表责任,并依照有关规则向证券交易所处理定时陈述和暂时陈述的发表作业;
(三)和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联系,招待投资者来访,答复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供给公司发表的材料;
(四)预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预备和提交有关会议文件和材料;
(五)参与董事会会议,制造会议记录并签字;
(六)担任与公司信息发表有关的保密作业,制定保密办法,促进董事、监事和其他高档管理人员以及相关知情人员在信息发表前保存隐秘,并在内情信息走漏时及时采纳补救办法并向证券交易所陈述;
(七)担任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名册、大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档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材料,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等;
(八)帮忙董事、监事和其他高档管理人员了解信息发表相关法令、法规、规章、规矩、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则和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协议中关于其法令责任的内容;
(九)促进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在董事会拟作出的抉择违背法令、法规和公司章程时,应当提示与会董事,并提请列席会议的监事就此发表定见;假如董事会坚持做出上述抉择,董事会秘书应将有关监事和其个人的定见记载于会议记录,一起向证券交易所陈述;
(十)证券交易所要求实行的其他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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