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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商品房住宅维修基金缴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7 15:45

1.问:常州现在商品房的修理基金单价是多少?
答: 2008年3月24日曾经签定国有建造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住所项目,业主按所购房子建筑面积35元/平方米交存,开发建造单位按小区总建筑面积12元/平方米交存。2008年3月24日今后签定国有建造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新建住所项目,其住所专项修理资金由购房业主交存。
交存规范为:装备电梯的商品房,按所购房子建筑面积120元/平方米交存;不装备电梯的商品房,按所购房子建筑面积60元/平方米交存。
装备电梯的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是指政府统一规划、作为经济适用房小区立项并建造的住所)等保证性住所,按所购房子建筑面积75元/平方米交存;不装备电梯的经济适用房,按所购房子建筑面积50元/平方米交存。
享用经济适用房钱银补助方针在非经济适用房小区购买的住所,依照商品住所规范交存住所专项修理资金。
2.问:请求的修理资金,如何能查到使用情况和明细?
答:修理施工完毕后,会有修理项目结算明细在小区内进行公示。市区(除武进区)业主也可凭房产证和身份证到市物业管理中心项目管理科检查自家的修理资金使用情况。
3.问:物业修理基金的发票是机打的吗?盖的是物业中心的公章吗?咱们物业给的修理基金的发票是手写的,并且盖的是物业的章,请问这样的发票有用吗?
答:交纳住所专项修理资金后会给业主两联江苏省财务监制专用收据(盖有常州市物业管理中心公章),其间一联“产监部分留存”收据在处理房产证时会收走的;剩下一联“业主缴存凭据”收据是留给业主保存的。小区物业出具的收据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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