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继父有劳无功?男子离婚索要精神损失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6 23:41面临妻子提出的离婚请求,海南省吴先生懊悔不已。他以为自己和妻子成婚时仍是独身,而妻子还带着两个孩子,为此要求妻子补偿精神损失费和孩子抚养费。
陈女士与前夫生有两个孩子,离婚后一向随她日子。1993年,她和吴先生挂号成婚。陈女士说,一向以来,夫妻俩和孩子日子和谐。但近几年,因为孩子长大成人,吴先生误听他人教唆,以为帮他人养孩子有劳无功,加上她和吴先生没有生育子女,因而吴心存仇恨,常常和她吵架,对孩子情绪欠好,也影响了孩子的正常日子。
陈女士说,因为这些原因,她们之间的对立不断加深,爱情变淡。2004年,她在外租房寓居。但吴先生常常在公共场所谩骂她,损坏她的名声。陈以为,两人爱情现已决裂。近来,她向临高法院申述,要求离婚。
关于陈女士的做法,吴先生十分绝望。吴先生说,自从两人组合家庭以来,他一向承当养家的职责,可是,陈女士从一开端成婚,就没有与他厮守一辈子的主意,她只是在使用他哺育两个未成年的孩子。吴先生说,是陈女士有意教唆两个孩子,让他理解他们不是他的亲生骨肉,挑拔两个孩子对他发生逆反心理。
海南省临高县法院审理后以为,陈女士和吴先生婚后爱情一般,因为家庭对立激化,两边常常喧嚷不休,并已分家达一年多,夫妻关系名存实亡。两边没有康复和和洽共同日子的期望,一致同意离婚,应承认两边夫妻爱情已决裂,准予离婚。
法院一起以为,吴先生提出的两间房子,因为陈女士的弟弟提出财产权争议,而吴先生又没有依据证明房产归于夫妻共同财产,假如要求切割,应另案申述。吴先生要求陈女士归还精神损失费和抚养费等没有现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撑。
吴先生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吴先生从事装饰作业,他称,现在现已没有心境作业,只期望法院能判给他一间房子,让他安心养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