碾压交通警察被判死刑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2 17:39
4月3日,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成心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李守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李守成补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伟经济损失人民币149820元。
2005年9月26日下午,沈阳市大东区交警大队51岁的外勤交警崔立成在纠正一同农用三轮车违章时,被三轮车拖出近100米后跌倒在地上,三轮车左后轮从其头上碾过,崔立成当场逝世,三轮车逃逸。
同年10月6日,公安机关在辽宁省抚顺市章党火车站邻近将化名为“刘保柱”的被告人李守成捕获。
法院以为,被告人李守成不服交通警察控制,强行驾驭机动车辆并拖拽交通警察,终究导致其被甩至车下碾压逝世,其行为已构成成心杀人罪。宣判后,李守成不服提出上诉。
2005年9月26日下午,沈阳市大东区交警大队51岁的外勤交警崔立成在纠正一同农用三轮车违章时,被三轮车拖出近100米后跌倒在地上,三轮车左后轮从其头上碾过,崔立成当场逝世,三轮车逃逸。
同年10月6日,公安机关在辽宁省抚顺市章党火车站邻近将化名为“刘保柱”的被告人李守成捕获。
法院以为,被告人李守成不服交通警察控制,强行驾驭机动车辆并拖拽交通警察,终究导致其被甩至车下碾压逝世,其行为已构成成心杀人罪。宣判后,李守成不服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