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小孩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7 20:21许多时分在离婚后孩子交由女方抚育的情况下大多会改名字,离婚后女方获得了孩子的抚育权,如女方再婚的话,会计划将所带的孩子改成再婚父亲的姓,不再用本来生父的姓,让孩子与再婚父亲之间能够愈加的密切。那么,离婚后小孩子改名字,需求什么手续和流程呢?一起来看看听讼网小编为您收拾的常识吧。
一、离婚后小孩改名字需求什么手续?
1、未满18周岁的人请求改变名字的,由其爸爸妈妈或其他监护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书面请求(其间属在校学生的,需供给校园赞同改变名字证明)。
2、关于夫妻离婚后需求改变其未成年子女名字的,须由两边一起洽谈提出书面请求,并带着户口、身份证、孩子的户籍、离婚证到公安机关处理。如未成年子女原爸爸妈妈一方查不到下落的,应由其父亲或母亲出具保证书或请求人民法院宣告对方失踪。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秘离婚现实而获得子女名字改变的,若另一方要求康复其子女名字而离婚两边洽谈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康复。
3、关于爸爸妈妈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后要求改变未成年子女名字的,公安机关应差异以下不同景象,准予当事人及监护人凭相关证明处理名字改变手续:
(1)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首要生活来源的16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自主决议自己名字的改变;其父亲和继母,或母亲和继父要求改变其名字的,有必要征得其自己赞同。
(2)16周岁以下10周岁以上的,父亲和继母,或许母亲和继父经洽谈赞同要求改变该未成年人名字,应当征得其自己的赞同。
(3)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名字的改变,由其父亲或继母,或母亲和继父洽谈一致后决议。
(4)18周岁以上的公民请求改变名字的,由自己持合法有用身份证件和单位(村居)相关证明,向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书面请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挂号法令》第十八条和公安部三局关于履行户口挂号法令的开始定见第九条的规则,公民请求更改名字按如下规则处理:(1)凡因户口挂号部分工作失误形成公民名字过失的,由形成过失的派出所出具证明,经现户口挂号地派出所所长赞同后,给予更正。(2)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要求改变名字的,由自己或监护人写出书面请求,在校学生由校园出具证明,经派出所所长赞同后,给予改变。被收养或被招领的的人,年纪较大的需征得自己赞同。(3)原冠夫姓的妇女请求去掉夫姓,或称氏改为名字的,以及僧、道、尼由法名改为俗称的,经派出所所长赞同后,给予改变。
二、孩子改名字需得两边赞同吗?
离婚后孩子改姓是能够的。我国《婚姻法》第16条规则是这样的:子女能够随父姓,也能够随母姓。一般来说,子女出世后,其名字是经爸爸妈妈两边洽谈一致后确认的,因而孩子名字的改变,也应由爸爸妈妈两边洽谈一致。爸爸妈妈离婚,任何一方无权私行更改孩子的名字。
以上便是关于离婚后孩子改名字的常识,离婚后孩子改姓,是一个不大不小的问题,这既涉及到传统观念,也涉及到爸爸妈妈对孩子的权利义务的问题。所以,在离婚后孩子改姓的问题上,两边都要稳重。如果在孩子改姓的问题上遇到难题,尤其是到了法院打官司的境地,能够咨询专业听讼网律师,他们会在离婚后孩子改姓这方面供给许多有利的建议和辅导,协助当事人达到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