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竣工质量验收要经过什么程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5 21:53
法律咨询:建造工程竣工质量检验要通过哪些程序?
律师答复:
1、建造单位对契合竣工检验条件的工程,安排建造单位项目担任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有关技能人员、勘测、规划单位项目担任人及施工单位技能担任人(或分担质量司理)等单位有关人员组成检验组,建造单位项目担任人任检验组组长。
2、建造单位在工程竣工检验7个作业日前将检验时刻、地址及检验组名单书面通知质量监督机构。
3、质量监督机构对建造单位安排的工程竣工检验安排形式、检验程序及履行检验规范等状况进行现场监督。
4、工程竣工检验合格后,建造单位及时提出竣工质量检验陈述,内容包含:工程概略,建造单位履行基本建造程序状况,对工程勘测、规划、施工、监理等方面的点评,工程竣工时刻、程序、内容和安排形式,构成结论性工程检验定见。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修建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则
第六十四条违背本法规则,未获得施工许可证或许开工陈述未经同意私行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契合开工条件的责令中止施工,能够处以罚款。
第六十五条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揽单位的,或许违背本法规则将修建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逾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中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能够责令停业整顿,下降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撤消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未获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撤销,并处分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以诈骗手法获得资质证书的,撤消资质证书,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第六十六条修建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许以其他方法答应别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分款,能够责令停业整顿,下降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撤消资质证书。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契合规则的质量规范形成的丢失,修建施工企业与运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许个人承当连带补偿职责。
第六十七条承揽单位将承揽的工程转包的,或许违背本法规则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分款,能够责令停业整顿,下降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撤消资质证书。
承揽单位有前款规则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许违法分包的工程不契合规则的质量规范形成的丢失,与承受转包或许分包的单位承当连带补偿职责。
第六十八条在工程发包与承揽中索贿、纳贿、受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不构成犯罪的,别离处以罚款,没收贿赂的资产,对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职责人员给予处置。
对在工程承揽中受贿的承揽单位,除按照前款规则处分外,能够责令停业整顿,下降资质等级或许撤消资质证书。
第六十九条工程监理单位与建造单位或许修建施工企业勾结,招摇撞骗、下降工程质量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下降资质等级或许撤消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形成丢失的,承当连带补偿职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工程监理单位转让监理事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能够责令停业整顿,下降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撤消资质证书。
律师答复:
1、建造单位对契合竣工检验条件的工程,安排建造单位项目担任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有关技能人员、勘测、规划单位项目担任人及施工单位技能担任人(或分担质量司理)等单位有关人员组成检验组,建造单位项目担任人任检验组组长。
2、建造单位在工程竣工检验7个作业日前将检验时刻、地址及检验组名单书面通知质量监督机构。
3、质量监督机构对建造单位安排的工程竣工检验安排形式、检验程序及履行检验规范等状况进行现场监督。
4、工程竣工检验合格后,建造单位及时提出竣工质量检验陈述,内容包含:工程概略,建造单位履行基本建造程序状况,对工程勘测、规划、施工、监理等方面的点评,工程竣工时刻、程序、内容和安排形式,构成结论性工程检验定见。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修建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则
第六十四条违背本法规则,未获得施工许可证或许开工陈述未经同意私行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契合开工条件的责令中止施工,能够处以罚款。
第六十五条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揽单位的,或许违背本法规则将修建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逾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中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能够责令停业整顿,下降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撤消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未获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撤销,并处分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以诈骗手法获得资质证书的,撤消资质证书,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第六十六条修建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许以其他方法答应别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分款,能够责令停业整顿,下降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撤消资质证书。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契合规则的质量规范形成的丢失,修建施工企业与运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许个人承当连带补偿职责。
第六十七条承揽单位将承揽的工程转包的,或许违背本法规则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分款,能够责令停业整顿,下降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撤消资质证书。
承揽单位有前款规则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许违法分包的工程不契合规则的质量规范形成的丢失,与承受转包或许分包的单位承当连带补偿职责。
第六十八条在工程发包与承揽中索贿、纳贿、受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不构成犯罪的,别离处以罚款,没收贿赂的资产,对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职责人员给予处置。
对在工程承揽中受贿的承揽单位,除按照前款规则处分外,能够责令停业整顿,下降资质等级或许撤消资质证书。
第六十九条工程监理单位与建造单位或许修建施工企业勾结,招摇撞骗、下降工程质量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下降资质等级或许撤消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形成丢失的,承当连带补偿职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工程监理单位转让监理事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能够责令停业整顿,下降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撤消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