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诉延期审理的期限是怎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1 10:05
当发作民事纠纷时,假如调停无法处理的,就需求进行诉讼处理。民事诉讼是需求开庭审理的,有时发作特殊情况的,能够进行延期审理,那么民诉延期审理的期限是怎样的呢?下面听讼网的小编就给我们介绍一下,期望对我们有所协助。
民诉延期审理的期限
民诉延期审理的期限是六个月,还需延伸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意,能够再延伸三个月。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则“人民法院适用一般程序审理的案子,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求延伸的,由本院院长同意,能够延伸六个月;还需求延伸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同意” 。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则“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子,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则“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定的上诉案子,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求延伸的,由本院院长同意”。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子审理期限准则的若干规则》第二条规则:“适用一般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子,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求延伸的,经本院院长同意,能够延伸六个月,还需延伸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意,能够再延伸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定的上诉案子,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求延伸的,经本院院长同意,能够延伸三个月。”
民事诉讼的审理期限
1、一审审限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则,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子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伸,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一般程序持续审理(由简易程序转为一般程序审理的案子,审限从法院正式立案的次日算起。)。人民法院适用一般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子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求延伸的,由本院院长同意,能够延伸6个月;还需求延伸的,报请上级法院同意。
2、二审审限
人民法院审理二审民事案子一概适用一般程序,审限为3个月,特殊情况由本院院长同意延伸;针对裁决的上诉案子,审限为30天,不能延伸。
3、再审审限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案子的审限根据适用的程序确认,依照一审程序再审的适用一审一般程序的审限,依照二审程序再审的适用二审程序的审限。
民事诉讼案子的审理,一般是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假如有特殊情况需求延伸的由本院院长同意,能够延伸六个月,还需求延伸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同意,能够再延伸三个月。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听讼网的免费法律咨询。
民诉延期审理的期限
民诉延期审理的期限是六个月,还需延伸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意,能够再延伸三个月。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则“人民法院适用一般程序审理的案子,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求延伸的,由本院院长同意,能够延伸六个月;还需求延伸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同意” 。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则“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子,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则“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定的上诉案子,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求延伸的,由本院院长同意”。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子审理期限准则的若干规则》第二条规则:“适用一般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子,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求延伸的,经本院院长同意,能够延伸六个月,还需延伸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意,能够再延伸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定的上诉案子,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求延伸的,经本院院长同意,能够延伸三个月。”
民事诉讼的审理期限
1、一审审限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则,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子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伸,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一般程序持续审理(由简易程序转为一般程序审理的案子,审限从法院正式立案的次日算起。)。人民法院适用一般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子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求延伸的,由本院院长同意,能够延伸6个月;还需求延伸的,报请上级法院同意。
2、二审审限
人民法院审理二审民事案子一概适用一般程序,审限为3个月,特殊情况由本院院长同意延伸;针对裁决的上诉案子,审限为30天,不能延伸。
3、再审审限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案子的审限根据适用的程序确认,依照一审程序再审的适用一审一般程序的审限,依照二审程序再审的适用二审程序的审限。
民事诉讼案子的审理,一般是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假如有特殊情况需求延伸的由本院院长同意,能够延伸六个月,还需求延伸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同意,能够再延伸三个月。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听讼网的免费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