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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家庭唯一住房有哪些流程手续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0 03:30
现在在某些特定的状况下需求证明房子是家庭的仅有住宅,那确定家庭仅有住宅有哪些流程手续?接下因由听讼网的小编为我们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常识,欢迎我们阅览!
1、家庭仅有住宅怎么确定?
网友发问:我和老公承继了爸爸妈妈的房改房,名下只要一套房,但我有一个女儿,现在现已成年,她名下也有一套房,请问我和老公名下的这套房子是否能够确定为我家仅有的住宅?
律师回答:界定“家庭仅有住宅”,主要看房产证上户主的家庭是否具有超越1套的住宅,而家庭成员规模包含购房人、爱人以及未成年子女。假如孩子是已满18岁的成年人,那么孩子自己能够独自当作一户。依此确定,你们配偶名下的这套房子可确定为家庭仅有住宅。
2、处理家庭专一住宅契税优惠时需求供给独身证明吗?
网友发问:我还没有成婚,请问,我在请求处理家庭仅有一般住宅契税优惠时,是否需求供给民政部门开具的婚姻登记记载证明?
律师回答: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契税处理流程撤销(无)婚姻登记记载证明的布告》(国家税务总局布告2015年第71号)规则,自2015年10月9日起,交税人在请求处理家庭仅有一般住宅契税优惠时,无须供给原民政部门开具的(无)婚姻登记记载证明。税务机关在受理交税人家庭仅有一般住宅契税优惠请求时,应当做好交税人家庭成员状况确定作业。假如交税人为成年人,能够结合户口簿、成婚(离婚)证等信息判别其婚姻状况。无法做出判别的,能够要求其供给许诺书,就其申报的婚姻状况的真实性做出许诺。假如交税人为未成年人,可结合户口簿等资料确定家庭成员状况。
3、确定家庭仅有住宅有哪些流程手续?
确定购房人在购住宅为家庭仅有住宅,需依照以下方法:凡依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宅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买卖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告诉》规则享用契税优惠政策的交税人,在交纳契税时,应向地税征收机关申报购房人及家庭成员状况,照实填写《购房人家庭仅有住宅许诺表》。
地税征收机关应依据交税人供给的《购房人家庭仅有住宅许诺表》,经过所属城市房子买卖权属体系对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购房记载进行查询和核验,并将查询成果打印存档。
查询成果显现交税人家庭此前已处理房子权属登记手续或已处理房子网上签约手续的,此次在购房子不属于家庭仅有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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