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估人按公估方与委托方不同的分类是怎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9 12:13
稳妥公估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建立,受稳妥公司、投保人或被稳妥人托付处理稳妥标的的查勘、判定、估损以及赔款的理算,并向托付人收取酬金的公司。公估人的首要功能是依照托付人的托付要求,对稳妥标的进行查验、判定和理算,并出具稳妥公估陈述,其位置超然,不代表任何一方的利益,使稳妥赔付趋于公正、合理,有利于调解稳妥当事人之间关于稳妥理赔方面的对立。
从稳妥公估人与托付方的联系来看,稳妥公估人可分为雇佣稳妥公估人和独立稳妥公估人。
(1)雇佣稳妥公估人
雇佣稳妥公估人是指长时间受聘于某一家稳妥公司,按该公司的托付或指令处理各项理赔事务,这类公估人一般不能承受其他稳妥公司的托付事务。
(2)独立的稳妥公估人
独立的不公估人是指能够一起承受数家稳妥公司的托付处理理赔事务,其间的托付与被托付联系是暂时的,一旦公估人完成了稳妥公司的托付事务,他们之间的托付联系也相应完毕。
从稳妥公估人与托付方的联系来看,稳妥公估人可分为雇佣稳妥公估人和独立稳妥公估人。
(1)雇佣稳妥公估人
雇佣稳妥公估人是指长时间受聘于某一家稳妥公司,按该公司的托付或指令处理各项理赔事务,这类公估人一般不能承受其他稳妥公司的托付事务。
(2)独立的稳妥公估人
独立的不公估人是指能够一起承受数家稳妥公司的托付处理理赔事务,其间的托付与被托付联系是暂时的,一旦公估人完成了稳妥公司的托付事务,他们之间的托付联系也相应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