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诉讼证据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4 13:01税务机关担任我国税款的征收和对偷税漏税行为的查办,假如企业有偷税漏税的行为被查办的,税务机关能够对企业作出行政处分的决议,企业不服行政处分的,能够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那么税务行政诉讼根据有哪些?下面由听讼网为读者进行回答。
一、税务行政诉讼根据有哪些
税务行政法令根据的特征与诉讼根据的特征是共同的,即关联性、合法性和真实性。根据的关联性是指作为根据内容的实际与案子实际之间存在某种联络。关联性是根据的根本特色之一,是税务人员在取证时首先要考虑的问题。根据的合法性主要是指根据是否契合法定方法,根据获得的手法和程序是否合法。根据的真实性是指根据能够证明案子实际的程度,这是根据最实质的特色。在实践中一般从根据构成的原因,发现根据时的客观环境,根据是否为原件、原物,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以及供给根据的人或许证人与当事人是否具有利害关系等方面来考量根据的真实性。
税务行政法令根据的品种是对证明案子实际资料的分类。由于我国现在没有一部专门的法令一致对行政法令根据作出规矩,从实际的工作需求动身,税务行政法令根据有必要参阅行政诉讼法令规矩进行分类。由于税务行政法令根据不仅是税务行政法令中作出详细行政行为的根据,也是税务机关内行政诉讼中据以支撑其详细行政行为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矩,行政诉讼根据分为书证、 根据、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说、鉴定定论和勘验笔录、现场笔录七类。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税务行政复议规矩(暂行)》专门建立一章对根据进行了规矩,该规矩第二十七条关于行政复议根据品种的规矩彻底沿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矩,这也是税务行政法令的七种根据类型。需求留意的是,“现场笔录”是行政法令根据中特有的一种根据方法,在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规矩的根据品种中没有这种根据方法,税务法令人员应当充沛认识到其特有的记载法令现场的功用。别的,跟着电子信息技术的开展,电子数据根据现已具有明显的特色,尽管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行政诉讼根据规矩未把其作为一种独立的根据品种而是将其放在“视听资料”中进行规矩,可是其在税务行政法令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效果,其存在方法及取证手法都与传统的根据存在很大差异,值得税务法令人员予以满足的重视。
二、行政复议前置的景象
行政复议前置是指行政相对人对法令、法规规矩的特定详细行政行为不服,在寻求法令救助途径时,应领先挑选向行政复议机关请求行政复议,而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假如经过行政复议之后行政相对人对复议决议仍有不同定见的,才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现在我国法令规矩的行政复议前置只要以下8种:
1、对国务院部分或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详细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详细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分或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请求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议不服的,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能够向国务院请求判决,国务院按照本法的规矩作出终究判决。
2、公民、法人或其他安排以为行政机关的详细行政行为侵略其现已依法获得的土地、矿产、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许使用权的,应领先请求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议不服的,能够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交税人、扣缴义务人、交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交税上发作争议时,必须先按照税务机关的交税决议交纳或许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许供给相应的担保,然后能够依法请求行政复议。
4、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议不服的,应当在收到审计决议之日起15日内先向上一级审计机关请求复议,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述,这便是审计行政复议前置的规矩。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施行法令》现已于2010年2月2日国务院第100次常务会议修订经过,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审计法施行法令》第五十二条规矩:“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按照审计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和本法令第十五条规矩进行审计监督作出的审计决议不服的,能够自审计决议送达之日起60日内,提请审计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判决,本级人民政府的判决为终究决议······”该法第五十三条规矩:“除本法令第五十二条规矩的能够提请判决的审计决议外,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作出的其他审计决议不服的,能够依法请求行政复议或许提起行政诉讼。”】
5、治安管理处分上级公安机关判决前置。(本条复议前置的规矩,根据的是原《治安管理处分法令》,该前置的规矩现已被《治安管理处分法》的规矩所废止:《治安管理处分法》第一百零二条 被处分人对治安管理处分决议不服的,能够依法请求行政复议或许提起行政诉讼。)
6、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前置。
7、工伤保险案子
国务院《工伤保险法令》第五十三条有下列景象之一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能够依法请求行政复议;对复议决议不服的,能够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一)请求工伤确认的员工或许其直系亲属、该员工所在单位对工伤确确认论不服的;(二)用人单位对经办组织确认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三)签定服务协议的医疗组织、辅佐用具装备组织以为经办组织未实行有关协议或许规矩的;(四)工伤员工或许其直系亲属对经办组织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贰言的。【本条复议前置的规矩,现已被《国务院关于修正〈工伤保险法令〉的决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的规矩所废止;现行《工伤保险法令》第五十五条规矩:“有下列景象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许个人能够依法请求行政复议,也能够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请求工伤确认的员工或许其近亲属、该员工所在单位对工伤确认请求不予受理的决议不服的;
(二)请求工伤确认的员工或许其近亲属、该员工所在单位对工伤确确认论不服的;(三)用人单位对经办组织确认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四)签定服务协议的医疗组织、辅佐用具装备组织以为经办组织未实行有关协议或许规矩的;(五)工伤员工或许其近亲属对经办组织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贰言的。”】
8、对价格违法的处分
1999年7月10日国务院同意1999年8月1日国家开展计划委员会发布《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分规矩》第十六条 规矩: 经营者对政府价格主管部分作出的处分决议不服的,应领先依法请求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议不服的,能够依法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
【根据2010年12月4日《国务院关于修正〈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分规矩〉的决议》,第三次修订后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分规矩》第20条规矩,经营者对政府价格主管部分作出的处分决议不服的,应领先依法请求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议不服的,能够依法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
上述便是小编对“税务行政诉讼根据有哪些”问题进行的回答,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矩,行政诉讼根据分为书证、 根据、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说、鉴定定论和勘验笔录、现场笔录七类。假如读者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