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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有偿出让土地使用权档案有哪些暂行办法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4 02:13

徐汇区有偿出让土地运用权档案暂行办法
为了加强有偿出让土地运用权档案的科学管理,正确反映本区城市建设发展过程,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上海市档案法令》和《土地管理档案作业暂行规则》,结合本区有偿出让土地运用权的实际情况,拟定本办法。
一、有偿出让土地运用权的档案是指在本区地域内由外资出资内、外销房(或内资出资于外销房)的有偿出让土地运用权活动过程中直接发生的,应当归档保存的各种文字、图表、音像等历史记录,主要有土地出让、房子拆迁、市政配套等三方面内容。
二、有偿出让土地运用权的文件应及时搜集,在项目立项时就应指定人员担任材料的搜集、收拾作业,项目发展到不同阶段,材料的搜集、收拾作业就要延伸到相应阶段。对材料的搜集、收拾应归入出让作业的查核规模。
三、有偿出让土地运用权的档案属专业档案领域,应独自组卷,按项目(出让地块)收拾,同一项目(出让地块)的文件是一个全体,按体系收拾。运用科技档案装具。
四、有偿出让土地运用权的档案属本区搜集和保管的要点档案,按《上海市档案法令》第十九条规则,搜集和保管有偿出让土地运用权档案的法人、其他安排、区规划土地局应在签定《上海市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合同》后的六十日内向区档案局挂号。
五、有偿出让土地运用权的档案,应在本地块《合同》内容完成后六个月内,由业务部门担任收拾成卷移送区规划土地局和本单位档案管理部门保管。依据《档案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则:“违背《档案法》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则,不按规则归档或许不如期移送档案的”将负法律责任。
六、区政府土地有偿运用办公室和规划管理部门应加强与区档案局的联络,出让地块交地检验合格后即告诉区档案局,便于区档案局对区规划管理部门和土地受让方单位档案的辅导、监督、检验。
七、有偿出让土地运用权的档案要注意保密。借阅档案应严格遵守借阅准则,持单位介绍信,仔细填写借阅挂号表,经分担有偿出让土地运用权作业的领导或档案作业领导同意,方可查阅。
八、有偿出让土地运用权的文件搜集要求:
但凡发文单位和收文单位归档时应搜集正式文件,盖章后方可归档;但凡签定合同的甲乙方归档时应搜调集同正本,其他单位归档可保存复制件;但凡付款凭据,原始件归入交款单位和收款单位的管帐档案外,相关单位的《有偿出让档案》中归复制件。
九、有偿出让土地运用权档案的归档规模:
(一)土地出让方面的材料及发生文件单位:
1.上海市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合同(包含弥补合同)市土地局
2.有偿运用土地合资项目的协议书受让方
3.建立项目公司的有关文件和营业执照受让方
4.出让土地地块规划规划的文件市、区规划局
5.关于同意回收XX地块运用权用于批租的告诉市、区政府
6.关于XX地块供给土地批租的请示区府土地有偿运用办公室
7.XX地块土地勘察定界技能陈述书、地籍图市、区土地局
8.出让地块地形图市测绘院市房地局材料中心
9.土地运用权出让合同中受让方注册证明或营业执照和外方银行资信证明受让方
10.土地运用权出让合同中受让方签约人的资质证明或托付文件受让方
(二)房子拆迁及市政配套方面的材料及发生文件单位:
1.出让地块托付拆迁和市政配套合同(包含弥补合同)区规土局、受让方
2.出让地块上水、电、煤、电话等市政配套项目请求与复函受让方、有关配套单位
3.要求撤除出让地块房子的请求与批复受让方、市、区房产局
4.出让地块动迁用资金来源、房源合同、动迁房子图纸文件动迁单位
5.请求及处理居民户口冻住的陈述和批复受让方或区规土局、区房产局
6.房子拆迁许可证市、区房产局
7.国有土地运用证(复印件)市土地局
8.被拆迁的单位和居民的拆迁安顿合同或协议书(包含补偿协议书和托付协议书)动迁单位、被动迁单位或人(由动迁单位归档)
9.关于托付拆迁费的付款凭据受让方、控股公司(由付款单位收款单位归档)
(三)其他材料:
1.有偿出让过程中交游文书受让方、有关单位
2.出让地块原貌、签约典礼的文字和声像材料受让方
3.违约补偿书、补偿金收据证明受让方
十、本《暂行办法》由区档案局担任解说。
十一、本《暂行办法》与国家和上海市档案局有关规则不相符之处,以国家和上海市档案局规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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