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调整土地税收政策经营观光农业免税的内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5 08:43从广州地税部分得悉,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乡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方针的告诉》,对房产税纳、土地使用税及减免征等问题进行了清晰。《告诉》指出,该房产用于自营的,按照房产原值减除30%后的余值按1.2%计征;租借的,按照租金收入按12%计征。新方针从2007年1月1日履行。
从出让次月交纳使用税
根据规则,纳税人以出让或转让方法有偿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好交给土地时刻的次月起交纳乡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好交给土地时刻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定的次月起交纳乡镇土地使用税。
据介绍,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以招、投、拍等方式有偿获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管该土地是用于运营或自用,或许搁置,均应从合同约好交给土地时刻的次月起交纳乡镇土地使用税。
运营采摘、参观农业免税
广州市地税部分表明,《告诉》中在乡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运营采摘、参观农业的单位和个人,其直接用于采摘、参观的栽培、养殖、养殖的土地,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中“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出产用地”的规则,免征乡镇土地使用税。
据悉,在乡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使用林场土地兴修度假村等休闲娱乐场所的,其运营、工作和日子用地,应按规则征收乡镇土地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