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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伤残鉴定有何程序呢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3 14:02
劳作者因受工伤的,是能够申报工伤,但在申报工伤之前要先进行伤残判定。关于工伤的伤残判定的程序是怎么样的?现在听讼网小编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具体的介绍判定程序问题。
工伤伤残判定程序:
1、先到(市)县、区劳作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收取工伤请求确定表,并具体填写表格,其间包含要求地点企业盖章赞同伤者进行。
2、因工伤请求劳作能力判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员工或许其近亲属或许其托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则的期限向市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提出请求:
(一)医疗完结前现已作出的,应当在医疗完结后三十日内提出请求;
(二)医疗完结后作出工伤确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确定后三十日内提出请求;
(三)请求旧伤复发判定的,应当在病况发生后医治完结前提出。
3、请求因病致残或非因工致残的等级判定和其他判定的,依照相关规则的时限提出请求。
4、自劳作能力判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员工或许其近亲属、地点单位或许社会保险经办组织以为伤残状况发生变化的,能够向市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请求劳作能力复查判定。
被判定人或其近亲属提出请求的,被判定人应已满最短工伤医疗期且病况相对安稳;
用人单位独自请求的,被判定人应已满最长工伤医疗期且病况相对安稳。
5、受伤严峻的,还能够由社会保障科介绍,到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进行伤残判定。依据工伤判定成果,伤者能够得到因工伤引起的有关丢失补偿
以上便是对工伤伤残判定程序的回答,期望能够协助到您,劳作者在进行伤残判定中,仍然还有许多的工作值得注意,除了了解上面的程序之外,其他注意事项请咨询咱们听讼网的小编,小编会为您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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