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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是什么意思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8 17:39
假如债款人以为债款人对次债款人的债款处理,危害到自己的债款的,是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的。那么,在民事诉讼中,债款人提起代位权诉讼是什么意思呢?今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债款人提起代位权诉讼是什么意思
代位权诉讼作为一种有用的债的保全办法,即:“因债款人怠于行使其债款,对债款人形成危害的,债款人能够向人民法院恳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款人的债款,但该债款专归于债款人本身的在外。代位权的行使规模以债款人的债款为限。债款人行使代位权的费用,由债款人担负。”按照这一规则,债款人行使其代位权,应当经过法院予以建议,也即应当经过诉讼方法进行,这便是所谓的代位权诉讼。简而言之是指当债款人怠于行使债款追索权时,债款人直接申述债款的债款人,并要求其还账的一种诉讼活动。
司法解释规则,债款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统辖。该规则契合《民事诉讼法》原告就被告的一般统辖准则和关于合同纠纷的统辖准则。需求留意的是,除按照法律规则债款人与次债款人之间的债款债款纠纷由特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统辖外,代位权诉讼一概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统辖,而不管债款人与债款人之间或许债款人与次债款人之间的合同是否约好有协议统辖的内容。别的,在债款人与债款人之间或许债款人与次债款人之间的合同订有有用裁定条款的状况下,次债款人以裁定协议为由提起的统辖异议相同不成立。
债款人向人民法院申述债款人今后,又向同一人民法院对次债款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假如该人民法院也是次债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并契合申述条件的,应当立案受理;假如该人民法院不是次债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但契合申述条件的,应奉告债款人向次债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另行申述。受理代位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在债款人申述债款人的诉讼判决发作法律效力曾经,应当间断代位权诉讼。债款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对超越债款人代位恳求数额的债款部分申述次债款人的,人民法院应当奉告其向有统辖权的人民法院另行申述。债款人的申述契合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债款人申述的人民法院在代位权诉讼判决发作法律效力曾经,应当依法间断。
债款人以次债款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款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能够追加债款人为第三人。债款人的参加有助于人民法院查明案子现实。两个或许两个以上债款人以同一次债款人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的,人民法院能够兼并审理。
因债款人怠于行使其债款,对债款人形成危害的,债款人能够向人民法院恳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款人的债款,但该债款专归于债款人本身的在外。假如你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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