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假货属于诈骗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9 22:38
咱们在外面买东西时有时分常常会买到假货,那么这个卖假货的行为在刑法中究竟归于什么呢?卖假货归于欺诈吗?下面听讼小编为我们整理了这方面的常识,欢迎阅览!
卖假货不归于欺诈罪,归于出产、出售伪劣商品罪。
出产、出售伪劣商品罪是以不合法牟利为意图,在从事工商业活动中,违背国家产品质量管理法规,出产、出售伪劣商品,严峻损害用户和顾客利益,损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次序,应遭到刑法处分的违法行为。
主体
作为出产、出售伪劣商品罪的违法主体,依据刑法的规则,既可所以个人,也可所以单位。而单位既可所以合法建立的,也可所以未经工商部门挂号注册的不合法单位。无论是合法建立的,仍是不合法建立的,不影响单位构成违法。作为个人犯本罪的,为一般主体,即凡到达刑事责任年纪,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即可成为本罪的主体。当然不具有彻底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片面方面
出产、出售伪劣商品违法为成心违法,要求行为人对其出产、出售的伪劣商品在片面上有必要是出于明知。所谓明知,是指行为人在片面上现已的确知道出产、出售的物品归于伪劣商品或许依据客观依据、景象证明行为人的确或许知道其所出产、出售的物品是伪劣商品而不是其他物品的状况。“明知”不等于“确知”。只需依据客观实际状况,结合行为人片面景象,证明行为人在片面上出于能明知并且或许明知而行为人不能否定即可。依据本类违法的性质和实际生活中的发案状况,本类违法主体在片面上大都具有获取不合法经济利益之意图。过错不构成本类违法。假如行为人对其出产、出售的伪劣商品不是出于成心,而是因为出产技术水平达不到要求或许受别人诈骗等彻底客观原因导致行为人对其出产、出售的伪劣商品在片面上出于过错,而非出于成心的,则行为人不构成本类违法。
客体
本类违法的违法客体为杂乱客体,因行为人所出产、出售的伪劣商品的品种、性质、用处不同,其所侵略的详细杂乱客体有所不同。例如:出产、出售伪劣产品罪的违法客体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次序和顾客的产业权;出产、出售假药罪、劣药罪的违法客体是药品管理制度和顾客的产业权、人身权。在这些出产、出售伪劣商品所侵略的杂乱的违法客体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次序是最基本的、最主要的违法客体,决议着出产、出售伪劣商品罪的类罪性质,其他违法客体处于非有必要位置。因而,出产、出售伪劣商品罪归于损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次序违法领域,归于经济违法,而非归于有关侵略产业权违法,或许侵略人身权利违法或损害公共安全违法。
客观方面
出产、出售伪劣商品罪在客观方面最明显的特征是行为人在客观上施行了出产、出售伪劣商品的相关书本行为。所谓出产、出售伪劣商品,就是指行为人成心在出产、出售的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许以不合格产品假充合格产品的景象。因为行为人所出产、出售的伪劣商品的品种、性质、用处不同,刑法对行为人所构成的详细的有关出产、出售伪劣商品方面的违法的客观要件的要求也有所不同。因而,在确认有关出产、出售伪劣商品罪时,有必要详细分析行为人所出产、出售的伪劣商品的品种、性质、用处,并以此来确认其违法建立在客观上所要求的构成要件,然后科学而又精确地界科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做到科罪精确,量刑恰当,罚当其罪。
刑法条文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出产者、出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许以不合格产品假充合格产品,出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或许单处出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出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出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出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出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出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许无期徒刑,并处出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许没收产业。
卖假货不归于欺诈罪,归于出产、出售伪劣商品罪。
出产、出售伪劣商品罪是以不合法牟利为意图,在从事工商业活动中,违背国家产品质量管理法规,出产、出售伪劣商品,严峻损害用户和顾客利益,损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次序,应遭到刑法处分的违法行为。
主体
作为出产、出售伪劣商品罪的违法主体,依据刑法的规则,既可所以个人,也可所以单位。而单位既可所以合法建立的,也可所以未经工商部门挂号注册的不合法单位。无论是合法建立的,仍是不合法建立的,不影响单位构成违法。作为个人犯本罪的,为一般主体,即凡到达刑事责任年纪,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即可成为本罪的主体。当然不具有彻底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片面方面
出产、出售伪劣商品违法为成心违法,要求行为人对其出产、出售的伪劣商品在片面上有必要是出于明知。所谓明知,是指行为人在片面上现已的确知道出产、出售的物品归于伪劣商品或许依据客观依据、景象证明行为人的确或许知道其所出产、出售的物品是伪劣商品而不是其他物品的状况。“明知”不等于“确知”。只需依据客观实际状况,结合行为人片面景象,证明行为人在片面上出于能明知并且或许明知而行为人不能否定即可。依据本类违法的性质和实际生活中的发案状况,本类违法主体在片面上大都具有获取不合法经济利益之意图。过错不构成本类违法。假如行为人对其出产、出售的伪劣商品不是出于成心,而是因为出产技术水平达不到要求或许受别人诈骗等彻底客观原因导致行为人对其出产、出售的伪劣商品在片面上出于过错,而非出于成心的,则行为人不构成本类违法。
客体
本类违法的违法客体为杂乱客体,因行为人所出产、出售的伪劣商品的品种、性质、用处不同,其所侵略的详细杂乱客体有所不同。例如:出产、出售伪劣产品罪的违法客体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次序和顾客的产业权;出产、出售假药罪、劣药罪的违法客体是药品管理制度和顾客的产业权、人身权。在这些出产、出售伪劣商品所侵略的杂乱的违法客体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次序是最基本的、最主要的违法客体,决议着出产、出售伪劣商品罪的类罪性质,其他违法客体处于非有必要位置。因而,出产、出售伪劣商品罪归于损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次序违法领域,归于经济违法,而非归于有关侵略产业权违法,或许侵略人身权利违法或损害公共安全违法。
客观方面
出产、出售伪劣商品罪在客观方面最明显的特征是行为人在客观上施行了出产、出售伪劣商品的相关书本行为。所谓出产、出售伪劣商品,就是指行为人成心在出产、出售的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许以不合格产品假充合格产品的景象。因为行为人所出产、出售的伪劣商品的品种、性质、用处不同,刑法对行为人所构成的详细的有关出产、出售伪劣商品方面的违法的客观要件的要求也有所不同。因而,在确认有关出产、出售伪劣商品罪时,有必要详细分析行为人所出产、出售的伪劣商品的品种、性质、用处,并以此来确认其违法建立在客观上所要求的构成要件,然后科学而又精确地界科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做到科罪精确,量刑恰当,罚当其罪。
刑法条文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出产者、出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许以不合格产品假充合格产品,出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或许单处出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出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出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出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出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出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许无期徒刑,并处出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许没收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