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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推荐:江苏省省内流动人员居民身份证委托办证办理对象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4 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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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内活动人员居民身份证托付办证处理目标
  常住户籍为非南京籍的本省其它省辖市,流入我市,急需换领(包含初次换领二代证)、补领居民身份证的人员,可到我市建立的托付办证受理点请求托付办证。对16周岁以下人员、智残人员、精神病人,不实施托付办证。我市公安机关一起接纳流入到本省其它省辖市的南京市常住户籍人员经过流入地公安机关审阅的受托付办证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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