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用土地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7 09:56
征用土地多少钱一亩?《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则,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建设单位应付出土地补偿费、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安顿补助费,规范如下:
一、土地补偿费
1、征用犁地、蔬菜地,依据国家规则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均匀年产量(下同)的 六倍核算;
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量的五倍核算;
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犁地,按该土地年产量的三倍核算;
4、征用宅基地按附近犁地的补偿规范核算;房子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 再给予补偿;
5、征用无收益的非犁地,一般不予补偿。
二、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
1、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量核算;能收成的不予补偿。多年生经济林木,能够移 植的,由建设单位交给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
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买;
2、房子拆迁,按房子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给予合理补偿; 违章建筑物和开端洽谈征地后突击抢栽的树木、突击抢建的建筑物,不予补偿;
3、农田水利工程及机电排灌设备、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和电力、播送、通讯设备等附着物, 依照实际情况交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一、土地补偿费
1、征用犁地、蔬菜地,依据国家规则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均匀年产量(下同)的 六倍核算;
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量的五倍核算;
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犁地,按该土地年产量的三倍核算;
4、征用宅基地按附近犁地的补偿规范核算;房子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 再给予补偿;
5、征用无收益的非犁地,一般不予补偿。
二、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
1、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量核算;能收成的不予补偿。多年生经济林木,能够移 植的,由建设单位交给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
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买;
2、房子拆迁,按房子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给予合理补偿; 违章建筑物和开端洽谈征地后突击抢栽的树木、突击抢建的建筑物,不予补偿;
3、农田水利工程及机电排灌设备、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和电力、播送、通讯设备等附着物, 依照实际情况交给迁移费或补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