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工伤保险待遇是怎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2 07:46大连工伤保险待遇
(一)参与工伤保险的工作人员因工伤医治所需费用契合《辽宁省工伤保险药品目录》、《根本医疗保险医治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目录》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付出。
工伤人员住院医治期间,住院膳食补助费按我市因公出差人员膳食补助规范计发;经同意转外地医治的,所需交通费、食宿费由所在单位按工作人员因公出差规范报销。
工伤人员装置假肢等辅佐用具,依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履行。
(二)参与工伤保险的工作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至4级的,应处理退休手续,并享用以下待遇:
1、按本市有关规定按月收取伤残抚恤金(即根本养老金和补助);
2、按月收取定时伤残补助金,1至4级规范分别为80元、70元、60元、50元;
3、日子护理费,按《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履行。
(三)参与工伤保险的工作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5至10级的,按伤残等级收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规范分别为16个月、14个月、12个月、10个月、8个月、6个月全市上年度员工月平均薪酬。
(四)参与工伤保险的工作人员因工逝世的(含1至4级因工伤残后逝世),享用以下待遇:
1、丧葬费为6个月全市上年度员工月平均薪酬;
2、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按《工伤保险条例》履行;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48个月全市上年度员工月平均薪酬。鉴定为1至4级因工伤导致逝世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24个月全市上年度员工月平均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