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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种类怎么区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8 23:29
世界海上货品运送合同首要有海上货品运送协议或总合同、班轮运送合同和航次租船合同三类:(1)海上货品运送协议或总合同,是指承运人和邮寄人就在必定时刻内运送的货品总吨位,运用的船只、运价、装运条件、起运港和目的港等达到的协议或缔结的货运总合同。
做外贸,你有碰到海上运送合同吗 ?本文简略的给你介绍一下海上运送合同的品种。今后将会有更多这方面的外贸常识出现给咱们。
世界海上货品运送合同首要有海上货品运送协议或总合同、班轮运送合同和航次租船合同三类:
(1)海上货品运送协议或总合同,是指承运人和邮寄人就在必定时刻内运送的货品总吨位,运用的船只、运价、装运条件、起运港和目的港等达到的协议或缔结的货运总合同。为了确保总合同的施行,通常在分批装运时另签发提单,如两边当事人赞同,也能够另行缔结航次租船合同。此类合同适用于大宗货品运送。相应地在合同项下能确保邮寄人对铺位的需求,并享用优惠运价。
(2)班轮运送合同,又称件杂货运送合同,往往是承运人承受多个邮寄人的货品,将归于不同邮寄人的多批货品装载于同一船只,按规矩的船期,在必定的航线上,以规矩的港口次序运送。担任将件杂货由一港运至另一港,而邮寄人付出运费的协议。这种合同大多是以提单的方法体现和证明的,因而,件杂货运送又被称做提单运送。现在,海运单作为件杂货运送的特别方法,在世界海运实践中已开端为人们所承受。
(3)航次租船合同,又称航程租船合同或程租合同,即由船只租借人向承租人供给船只或许船只的部分铺位,装运约好的货品,从一港运至另一港,由承租人付出约好的运费的合同。航次租船合同首要用于不定时船运送,船只租借人和承租人仅为某一特定航次运用船只签定协议;承租人只需求租借人把货品运至目的港,并不期望占有和操控船只。
另一种租船合同是按必定时刻由租借人租给承租人运用的定时租船合同。假如承租人以租借的船只运送自己的货品,或许租期仅为一个航次,或许假如以租借的船只作为承运人运营班轮,则也是一种货品运送合同。
因为以下几个原因,咱们这儿不评论期租合同:榜首,除上述情况外,定时租船合同归于产业租借性质,而不归于货品运送合同;第二,若货运代理人作为承租人以期租船只承运货品,他就成为承运人,而不再是货运代理人;第三,货主若以期租进行货品运送,需求具有帆海常识和货品配载技能,对船只需求有专人处理等。所以一般情况下,货主不肯选用期租方法租船,货运代理人涉及期租的时机不多。
多式联运合同
《海商法》所称的多式联运合同,“是指多式联运运营人以两种以上的不同运送方法,其间一种是海上运送方法,担任将货品从接纳地运至目的地交给收货人,并收取全程运费的合同。”多式联运是在集装箱运送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这种运送方法并没有新的通道和东西,而是使用现代化的安排手法,将各种单一运送方法有机地结合起来,打破了各个运送区域的边界,是现代处理在运送业中运用的成果。多式联运合同具有以下特色:
(1)它有必要包含两种以上的运送方法,并且其间有必要有海上运送方法。在我国因为世界海上运送与滨海运送、内河运送别离适用不同的法令,所以世界海上运送与国内滨海、内河运送能够视为不同的运送方法。
(2)多式联运虽涉及到两种以上不同的运送方法,但邮寄人只和多式联运运营人缔结一份合同,只从多式联运运营人处获得一种多式联运单证,只向多式联运运营人按一种费率交纳运费。这就避免了单一运送方法多程运送手续多、易犯错的缺陷,为货主确认运送成本和货品在途时刻供给了便利。
水路货品运送合同
滨海货品运送和内河货品运送总称国内水路货品运送。水路货品运送合同,是指国内滨海港口、滨海与内河港口,以及内河港口之间由承运人收取运费,担任将邮寄人邮寄的货品经水路由一港运至另一港的合同。几十年来,我国一直把世界海上货品运送与国内滨海与内河的货品运送区别对待,选用不同于世界海上运送的处理体制,首要体现在国内水路货品运送施行运费统必定价,船只和货品按方案分配,运送单证选用不行转让的运单制,运单随船而行,不行转让,不能作为跟单信用证的单证,承运人施行彻底过错职责制,对船长船员在驾驭和处理船只上的过错所引起的货品丢失承当补偿职责等。我国《海商法》第二条第二款规矩:“本法第四章海上货品运送合同的规矩,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货品运送。滨海运送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我国交通部依据该法规矩,经国务院赞同拟定和发布了《水路货品运送合同施行细则》,自1987年7月1日起施行;以及1995年9月1日起施行的《水路货品运送规矩》和《水路货品运送处理规矩》。我国《海商法》第四条还规矩:“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运送和拖航,由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船只运营。可是,法令、行政法规还有规矩的在外。”
运单是国内水路货品运送最基本的合同方法。《水路货品运送合同施行细则》规矩:“大宗物资运送,可按月签定货品运送合同。对其他按规矩有必要提送月度邮寄方案的货品,经邮寄人和承运人洽谈赞同,能够按月签定货品运送合同或以运单作为运送合同。零散货品运送和方案外整批货品运送,以货品运单作为运送合同。”“如承、邮寄两边当事人无需商定特约事项的,能够用月度邮寄方案表替代运送合同。”“在实践处理承邮寄手续时,邮寄人还应向承运人按批提出货品运单,作为运送合同的组成部分。”依据这一规矩,水路货品运送方法有二:一是月度货品运送合同;二是运单。前者适用于方案内大宗物资运送,后者适用于零散货品运送和方案外货品运送。在按月签定货品运送合同的情况下,也有必要签发运单,作为运送合同的组成部分。实践中,还有按季度、半年、一年签定的运送合同,也存在航次租船合同方法。
以运单作为运送合同,邮寄人只需依据货品的基本情况以及承托两边商定的运送条件填写运单,承运人在运单上加盖承运日期戳,运送合同即告建立。运单首先是货品运送合同,赖以确认承托两边的权利义务联系。其次,运单也是承运人接纳货品的收据。运单记载的货品数量或分量是承运人接纳货品的开始依据,至卸货港发作货品灭失、缺少或损坏,承运人应承当补偿职责,除非承运人能够证明货品的灭失、缺少或损坏是因为承运人能够免责的事由形成的。再次,运单仍是承运人据以交给货品的首要凭据。承运人在目的港有必要核对收货人的身份,将货品交给运单记载的收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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