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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船承运人的业务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0 22:58
因为经济、技能实务不同,不管在国内仍是在国外,无船承运人运营事务的规模有较大差异,有的无船承运人兼办货品报关、货品交代、短程拖运,货品转运和分拨、订舱及各种不同运送方法署理事务,有的只处理其间的一项或几项事务。但一般来讲,无船承运人的首要事务是:
1. 作为承运人与货品托运人缔结运送合同,签发货运单据(提单、运单),并对从承受货品地址到目的地交给货品地址的运送担任。
2. 作为总承运人组织货品全程运送,拟定全程运送方案,并组织各项活动的施行。
3. 依据托运人要求及货品的具体情况,与实践承运人洽定运送工具(订舱)。
4. 从托运人手中承受货品,组织组织或代办到出口港的运送,缔结运送合同(以自己的名义),并把货品交给已订舱的海运承运人。在上述交代过程中,代货主处理报关、查验、理货等手续。
5. 如有必要,处理货品贮存和出库事务。
6. 在目的港从海运承运人手中承受货品后,向收货人交给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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