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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失业保险金有什么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7 05:53

收取赋闲稳妥金的条件是什么?近来,凉山州读者兰某来电话咨询:我是西昌人,2008年开端在一家公司上班,从事办公室作业,在上班期间单位依照规则交纳赋闲稳妥费。的10月,我与公司签定的为期3年的劳作合同到期,公司没有与我续签劳作合同,...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收取赋闲稳妥金有什么条件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收取赋闲稳妥金的条件是什么?
近来,凉山州读者兰某来电话咨询:我是西昌人,2008年开端在一家公司上班,从事办公室作业,在上班期间单位依照规则交纳赋闲稳妥费。的10月,我与公司签定的为期3年的劳作合同到期,公司没有与我续签劳作合同,天然咱们之间的劳作联系停止了。在与单位停止劳作联系后,我只要别的找作业,可是,现在的作业不好找,现在我处于赋闲状况,失去了日子来源。我在原公司上班的时分,公司为我购买了赋闲稳妥,而且每年都买了的,所以,我预备去收取赋闲稳妥金。请问收取赋闲稳妥金的条件是什么?
就兰某提出的问题,听讼网小编师答复如下:
社会稳妥中的养老、医疗、赋闲、工伤、生育等各项稳妥,都是在防备贫穷的发生,或许在贫穷发生后,对贫穷者脱贫有重要效果。征收赋闲稳妥金的首要意图是促进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之间的人员活动。所谓赋闲稳妥是指员工处于赋闲状况时才能够享受到的一项保证制度,赋闲员工届时能够收取赋闲稳妥金,还能够得到免费的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等。当然,收取赋闲稳妥金也是需求必定条件的,不是不分具体条件、人人都能够得到的稳妥金,不然,若是不分具体条件、人人都能够在赋闲时都能够得到稳妥金,那么与赋闲稳妥金的主旨和效果相违反,不利于鼓舞人们的劳作积极性。因而,为充分发挥赋闲稳妥金的效果,鼓舞人们的劳作积极性和维护弱势群体,我国法令对收取赋闲稳妥金的条件是有清晰约束的。《社会稳妥法》第四十五条规则,赋闲人员契合下列条件的,从赋闲稳妥基金中收取赋闲稳妥金:(一)赋闲前用人单位和自己现已交纳赋闲稳妥费满一年的;(二)非因自己志愿中止工作的;(三)现已进行赋闲挂号,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规则,赋闲人员赋闲前用人单位和自己累计缴费满一年缺乏五年的,收取赋闲稳妥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缺乏十年的,收取赋闲稳妥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收取赋闲稳妥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从头工作后,再次赋闲的,缴费时刻从头核算,收取赋闲稳妥金的期限与前次赋闲应当收取而没有收取的赋闲稳妥金的期限兼并核算,最长不超越二十四个月。第四十七条规则,赋闲稳妥金的规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日子保证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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