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被上诉人能管辖权异议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4 15:44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则,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对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成果不服的,是能够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提起上诉后法院会进行二审,那么二审被上诉人能统辖权贰言吗?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二审被上诉人能不能提统辖权贰言
民事诉讼进行二审时,要二审提交辩论状期间,被上诉人是能够提出统辖权贰言的,由二审法院对贰言进行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子后,当事人对统辖权有贰言的,应当在提交辩论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贰言,应当检查。贰言建立的,裁决将案子移交有统辖权的人民法院;贰言不建立的,裁决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统辖贰言,并应诉辩论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统辖权,但违背级别统辖和专属统辖规则的在外。
第一百六十七条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辩论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辩论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辩论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辩论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悉数檀卷和依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二审被上诉人能不能提统辖权贰言”问题进行的回答,民事诉讼进行二审时,要二审提交辩论状期间,被上诉人是能够提出统辖权贰言的,由二审法院对贰言进行裁决。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二审被上诉人能不能提统辖权贰言
民事诉讼进行二审时,要二审提交辩论状期间,被上诉人是能够提出统辖权贰言的,由二审法院对贰言进行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子后,当事人对统辖权有贰言的,应当在提交辩论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贰言,应当检查。贰言建立的,裁决将案子移交有统辖权的人民法院;贰言不建立的,裁决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统辖贰言,并应诉辩论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统辖权,但违背级别统辖和专属统辖规则的在外。
第一百六十七条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辩论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辩论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辩论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辩论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悉数檀卷和依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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