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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罪的概念是如何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4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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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贿日记发生布景
“纳贿日记”是山东德州福源生物淀粉有限公司总经理张xx所写。
在20本日记中,他记录了向当地多名官员纳贿的具体内容。而实名举报人是山东照东方纸业集团的老板赵xx,张xx地点的公司也是该集团旗下企业。
纳贿日记重要事情
2015年3月,山东德州商人“纳贿日记”在网络发表后,曾引起广泛重视。据山东德州市政府官方网站音讯,在当地纪委部分介入查询后,4月2日,涉案的28名党员干部被处理。还有1人待司法机关另案处理后,再作党纪政纪处理。
纳贿罪
纳贿罪,是指为获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工作人员以资产(含在经济往来中,违背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资产,数额较大,或许违背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费、手续费)的行为。
纳贿意图
第一类是有资历得到、应该得到的合法的利益,假如不纳贿就得不到,或被延迟、被克扣;
第二类是没有资历得到、不应该得到的不合法利益,假如纳贿就能够得到,或能够变相地得到;
第三类是介于两者之间,假如纳贿就能够得到,或更快、更多地得到,假如不纳贿就得不到,或得到的慢、得到的少。
不管是哪一类,控制权和主动权都把握在纳贿的一方。从解决问题的源头追溯,准则规划有必要着眼于制作贿赂时机的纳贿方。
违法构成
一、本罪侵略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办理和公职人员的职务行为的不行收购性。违法对象是公务人员个人。
二、本罪在违法客观方面表现为:
1.为自己获取不正当利益;
2.用金钱收购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
3.违背国家规定,给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费、手续费;
4.数额较大。
三、本罪的违法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行为人是到达刑事责任年纪,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四、本罪在违法片面方面表现为成心,即纳贿人关于自己纳贿行为的意图、性质都非常清楚,但为了获取私利而依然为之的成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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