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发生工伤后如何申报工伤保险待遇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1 08:21一旦发作了工伤事故该怎么申报工伤保险待遇是许多受了工伤的员工比较关心的,接下因由听讼网的小编为我们整理了一些关于发作工伤后怎么申报工伤保险待遇方面的常识,欢迎我们阅览!
1.申报垫支的医疗费用和恢复费用:
用人单位持确诊证明书原件(初次申报需求);医疗费收据;门诊病历、门诊费用清单及相关查看成果的复印件;住院供给初次病程、出院小结、住院期间查看费用陈述复印件、住院费用汇总明细。
2.辅佐用具装备费:用人单位持市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出具的《天津市工伤员工装备辅佐用具判定承认表》原件到社险分中心打印《天津市工伤员工装备辅佐用具限额通知书》。工伤员工凭该通知书到协议装备组织装备辅佐用具,装备费用由装备组织同经办组织结算(超越装备限额的费用由工伤员工自己同装备组织直接结算)。
3.住院膳食补助费:依据住院的天数核算膳食补助费与对应医疗费同期付出到用人单位。
4.到统筹区域以外就医交通食宿费:经办组织赞同赞同跨统筹区域就医的,用人单位应于该员工出院后15个工作日内向社险分中心申报,并供给交通费、住宿费的原始收据处理付出手续。
5.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补贴、日子护理费:用人单位持《天津市劳作能力判定结论表》原件、《工伤伤残证》复印件及劳作能力判定收费收据到参保分中心处理待遇核定手续。
6.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级工伤员工与用人单位停止或免除劳作联系时,用人单位应于停止或许免除劳作联系后7个工作日内向社险分中心请求付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并供给停止或免除劳作联系的证明资料和用人单位付出一次性伤残工作补助金的凭据。
7.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1-4级的工伤员工在罢工留薪期满后逝世的,用人单位持《居民逝世医学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其他逝世证明到参保分中心核定丧葬补助金。关于因工逝世或在罢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逝世的员工在处理工伤员工挂号后核定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及丧葬补助金。
8.供养亲属抚恤金:用人单位申报供养亲属抚恤金时需填写《天津市工亡员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付出审阅名册》,供给供养亲属公民身份证明,大街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出具的供养亲属依托工亡员工生前供给首要日子来源证明,供养亲属彻底损失劳作能力的供给《天津市劳作能力判定结论表》原件,孤寡老人、孤儿需供给城镇、大街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