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结婚登记用假证丈夫离婚再婚成难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5 22:08〔事例〕
信访人:明某,男,31岁,湖南省临澧县杨板村夫。
信访时刻:2012年3月26日上午。
接访单位:临澧县民政局婚姻挂号处。
信访事由:明某称,经临澧县公安机关承认,明某与夏某在临澧县民政局婚姻挂号处处理成婚挂号时,夏某运用假户口簿、身份证骗得了成婚证,成婚6年来,夏某一直下落不明。经过6年的寻觅与等候让明某失去了耐性,专心只期望与夏某免除婚姻关系后再婚。为此,明某曾向临澧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法院称没有清晰的被告而被逼撤诉。现恳求婚姻挂号机关吊销该婚姻或宣告婚姻无效后再婚。
2006年1月11日,明某与湖北省阳新县女子夏某在该婚姻挂号处处理了成婚挂号手续。婚后第二天,合理明某忙于预备举办成婚仪式时,发现夏某带着明某所给的5万元彩礼金失踪了,并关闭了通讯东西。
这时,明某认识到或许受骗了,忙搭车赶往湖北省夏某的常住户口所在地欲讨回礼金,可在当地一探问并无此人。明某又敏捷前往婚前曾与夏某一起务工的单位去寻觅,相同也无夏某的踪影。明某早年向本县公安部门报案寻求协助,但因无法查询到夏某实在的人口信息无果而终。明某也早年向本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该法院也表明因没有清晰的被告人而被逼撤诉。
明某被夏某骗去5万元彩礼金不说,就连离婚、再婚都成为难事,无法之下,明某只得恳求婚姻挂号机关吊销该婚姻,或宣告该婚姻无效后再婚。
明某以为,婚姻挂号机关在施行行政行为时存在瑕疵,负有对夏某身份证件检查不严之责,理应由婚姻挂号机关对其作出的行政行为自行予以吊销。当信访招待人员了解到明某的遭受后,深表同情,耐性地解说了明某与夏某的婚姻不属可吊销婚姻及无效婚姻的景象、婚姻挂号机关其时不具有对夏某实在身份的检查才能,及婚姻挂号机关缺少自行处理这类案子的法令依据。并建议由明某采取向该县人民法院提出宣告夏某逝世的书面恳求,公示期满,其婚姻关系按丧偶免除的法令途径。
〔争议〕
关于本案的处理,存在三种观念:
观念一:人民法院应当裁决驳回明某的离婚诉讼。本案被告夏某身份不明,不契合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则的申述条件,即没有清晰的被告。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40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定见》第139条规则,应当裁决驳回申述。可向明某释明,恳求婚姻挂号机关吊销该成婚挂号,假如婚姻挂号机关不予吊销,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婚姻挂号机关为被告,吊销该婚姻挂号机关的详细行政行为。
观念二:明某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本案夏某尽管是运用假身份证件处理的成婚挂号,可是两边的婚姻关系依然存在。依据婚姻法相关规则:“要求成婚的男女两边有必要亲自到婚姻挂号机关进行成婚挂号。契合本法规则的,予以挂号,发给成婚证。获得成婚证,即建立夫妻关系。未处理成婚挂号的,应当补办挂号。”本案中,明某与夏某一起到婚姻挂号机关进行了成婚挂号行为,契合成婚挂号的方法要件,就应具有婚姻关系。明某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立案受理。
观念三:明某应书面向人民法院提出宣告夏某的逝世恳求,其婚姻关系按夏某逝世进行免除。
2002年8月6日,民政部办公厅就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婚姻当事人两边成婚挂号后,一方石沉大海,法院在受理另一方提起的离婚诉讼时查询发现,失踪一方处理成婚挂号时供给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及婚姻状况均系假造,另一方因而要求婚姻挂号机关吊销挂号,应怎么处理的问题印发了《关于吊销黄清江与叶芳成婚挂号问题的答复》(民办函〔2002〕129号)。
答复指出,“婚姻挂号机关对当事人供给的证件、材料不具有实在性检查的条件和才能,《婚姻挂号办理法令》第25条‘招摇撞骗、骗得婚姻挂号的’是指当事人不契合成婚挂号的本质性要件,经过招摇撞骗而骗得的挂号。
因而,对黄清江要求挂号机关吊销婚姻挂号的恳求不予支撑。最高人民法院已函复我部(法研〔2002〕81号),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向人民法院宣告逝世的,其婚姻关系按一方当事人逝世处理。”
本案明某、夏某是适用该规则的典型事例,人民法院应按该规则处理。
〔分析〕
从以上事例中不难发现,本案最要害的问题在于明某与夏某的婚姻关系是否建立,是否属可吊销婚姻或无效婚姻,以及婚姻挂号机关是否有权处理婚姻挂号瑕疵的法令依据。
针对以上观念,笔者彻底附和第二种和第三种观念。
榜首,明某与夏某的婚姻关系建立,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离婚诉讼或受理宣告逝世恳求。婚姻关系的建立有必要具有法定的本质要件和方法要件才具有法令效能。依据婚姻法规则,成婚挂号有必要具有三个条件:一是男女两边有必要彻底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逼迫或任何第三人加以干与;二是男女两边有必要到达法定婚龄,即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三是有必要契合一夫一妻制。制止成婚的条件有二种:一是制止近血亲成婚,包含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是制止患有医学上以为不宜成婚疾病的人成婚。本案中,从明某与夏某在“恳求成婚挂号声明书”中的签字声明来看,两边当事人契合成婚挂号的本质要件;从明某与夏某一起前往婚姻挂号机关恳求处理成婚挂号,并出具了自己的户口簿、身份证且成婚证相片为自己来看,契合成婚挂号的方法要件;从婚姻挂号机关的作业程序来看,严峻按初审——受理——检查——挂号(发证)的规则程序处理,契合挂号程序。因而,明某与夏某的婚姻关系建立,且受法令保护。尽管夏某运用虚伪名字挂号成婚,婚姻挂号机关由于其时缺少必要的技术手法,无法辨认夏某的实在真份,但这归于婚姻挂号的瑕疵,男女两边只需不存在制止成婚的景象,完结成婚挂号悉数程序,就不影响其婚姻关系的建立和效能。由于,名字仅仅一个自然人的身份代号,假如彻底以婚姻挂号的名字来承认其婚姻关系的承认,明显是不契合客观现实的。在实践作业中,咱们常常遇到这样的事例,即婚姻挂号施行会集处理之前,部分当事人成婚时的名字与现有身份证名字不同进行离婚挂号、补领婚姻证的。这种状况,从性质上看,不归于运用虚伪名字挂号成婚,但从方法上看,它与那些用假名字挂号成婚的又没有两样。如成婚证的名字为“张天一”,现有身份证的名字为“张天益”等,这种状况大多是由上户、处理身份证、成婚挂号时笔误等原因形成的,假如简略地以婚姻挂号名字来承认婚姻关系是否建立或有用与无效,那么上述比如的婚姻关系也可被确以为不建立或无效。但这样的承认明显不契合客观现实,没有法令依据。婚姻挂号机关在处理上述事例时,是依据相关规则,由当事人书面阐明名字不一致的原因并存档进行处理。因而,婚姻挂号中身份不明的人,是现实生活中一个实在的人,仅仅这个人的部分材料尚不清楚罢了。那么本案中,人民法院就应当承认运用虚伪名字的夏某作为被告人,缺席判决离婚。别的,明某也具有向该县人民法院恳求宣告夏某逝世的条件。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则,恳求人明某为被恳求人的榜首好坏关系人即爱人,契合恳求条件;被恳求人夏某下落不明己继续6年,且有公安部门的证明,契合下落不明的现实条件;夏某最终脱离的地址为明某的居处,契合该县人民法院的受理规模条件。因而,假如明某以书面方法提出恳求,该县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公示期满,按一方当事人逝世免除其婚姻关系。
第二,明某与夏某不归于可吊销婚姻或无效婚姻。婚姻法规则:“因钳制成婚的,受钳制的一方能够向婚姻挂号机关或人民法院恳求吊销该婚姻。受钳制的一方吊销婚姻的恳求,应当自成婚挂号之日起1年内提出。被不合法约束人身自由的当事人恳求吊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婚姻挂号法令规则:“婚姻挂号机关经检查以为受钳制成婚的状况事实且不触及子女抚育、产业及债款问题的,应当吊销该婚姻,宣告成婚证报废。”明某与夏某收取成婚证已6年,期间没有任何一方因受钳制向婚姻挂号机关或人民法院提出吊销该婚姻的恳求,且不触及子女抚育、产业及债款处理问题,故其婚姻不属可吊销婚姻。关于无效婚姻的景象,婚姻法第10条清晰规则,即因重婚而无效、因有制止成婚的亲属关系而无效、因患有制止成婚的疾病而无效、因未到达婚龄而无效。从婚姻挂号机关对明某与夏某成婚挂号的方法检检查,不属无效婚姻的景象。
第三,新的《婚姻挂号法令》没有赋予婚姻挂号机关处理婚姻挂号瑕疵的权利。旧的《婚姻挂号办理法令》第25条、第28条规则,婚姻挂号办理机关有权受理宣告婚姻无效的恳求。婚姻挂号办理机关查实恳求人陈说的状况实在,已订立的婚姻的确存在无效原因的,依法宣告婚姻关系无效,并回收成婚证。依据上述规则,恳求人能够向有关婚姻挂号办理机关恳求承认婚姻无效。但新的《婚姻挂号法令》于2003年颁布施行后,只规则婚姻挂号机关受理因钳制成婚向婚姻挂号机关恳求吊销的婚姻,没有规则婚姻挂号机关受理无效婚姻的权利。依据2003年10月1日施行的《婚姻挂号作业暂行标准》第46条规则:“除受钳制成婚之外,以任何理由恳求宣告婚姻无效或许吊销婚姻的,婚姻挂号机关不予受理。”因而,由婚姻挂号瑕疵引起的胶葛,婚姻挂号机关无权自行处理,只能由人民法院处理。
第四,人民法院应按民事诉讼处理婚姻瑕疵案子。从现在人民法院受理的婚姻案子来看,都是依照民事案子处理的。如因重婚、近亲成婚、疾病、未达成婚年龄引起的无效婚姻案子等。而因当事人冒充身份挂号等,婚姻挂号机关又无法辨认其实在身份才能而引起的胶葛,相同都是婚姻挂号机关行政承认行为的成果,那么也应相同按民事案子处理。由于,从其二者的性质来看,都归于民法调整的规模,都是典型的民事案子,何况明某没有向法院建议该婚姻关系不建立,而要求吊销婚姻挂号或建议婚姻无效,所以,不能成为行政案子。
〔启示〕
以运用假身份证件挂号成婚为手法,到达骗得资产为意图的行为,是社会遍及重视的热点问题。近年来,许多新闻媒体均有相关的事例报导。特别是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跟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人们的思维亦随之活泼。如广东、深圳等经济发达地区,己成为全国青年男女务工的群集场所,随之择偶成婚已由早年相对关闭的空间,拓宽到现在的婚姻南北大沟通。但是,在惊叹年代前进的一起,应当看到,也为少量心怀叵测的不法分子发明了待机而动,其违法手法之奸刁,骗得资产数量之大。因而,笔者提示预备择偶成婚的男女,特别是大龄男女,当走进婚姻殿堂之前,应彼此多沟通、多了解,不要急于求成,避免上当受骗而后悔莫及。婚姻挂号机关也应跟上年代脚步,进步科技手法、增强辨认才能。如施行全国婚姻挂号信息联网、在婚姻挂号过程中,与公安部门所把握的人口办理信息施行资源共享、婚姻挂号员严峻按规则程序进行挂号等。别的,各基层组织、新闻媒体等,要加大宣扬力度,增强公民的自我防备认识。公安部门要加大冲击力度,严峻惩治其违法行为,有用避免此类案子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