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为职工缴付的企业年金,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4 15:26网友发问:
单位为员工缴付的企业年金,能够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律师回答:
《企业年金试行方法》第二条规则:“本方法所称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员工在依法参与根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树立的弥补养老保险制度。”因而,年金是企业及其员工在依法参与根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树立的弥补养老保险制度。
《财务部 劳作保障部关于企业弥补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告诉》(财社〔2002〕18号)规则,企业弥补医疗保险资金由企业或职业会集运用和办理,独自建账,独自办理,用于本企业个人担负较重员工和退休人员的医药费补助,不得划入根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也不得另行树立个人账户或变相用于员工其他方面开支。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施行法令》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则:企业为投资者或许员工付出的弥补养老保险费、弥补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务、税务机关规则的规模和规范内,准予扣除。
别的,《关于弥补养老保险费弥补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方针问题的告诉》(财税〔2009〕27号)清晰: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依据国家有关方针规则,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许受雇的整体员工付出的弥补养老保险费、弥补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越员工工资总额5%规范内的部分,在核算应交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越的部分,不予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