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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问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3 14:40
工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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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系某单位员工,现年45岁。2011年10月的一天,我朋友一人单独在该单位电脑机房值勤,当日13时许,因突发脑溢血摔倒在地,因为电脑机房无其他值勤人员,也无人收支,直到第二天9时才被人发现,期间相隔20个小时。我朋友被送至本市某医院抢救,后来先后两次被送到省某医院进行恢复医治,现仍处于恢复医治之中。请问听讼网律师,我朋友的这种状况能不能算工伤?
律师回答:
员工的人身损伤认定为工伤有两大景象:
1、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景象:
(1)在作业时间和作业场所内,因作业原因遭到事端损伤的;
(2)作业时间前后在作业场所内,从事与作业有关的预备性或许收尾性作业遭到事端损伤的;
(3)在作业时间和作业场所内,因实行作业职责遭到暴力等意外损伤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因为作业原因遭到损伤或许发作事端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遭到非自己首要职责的交通事端或许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端损伤的;
(7)法令、行政法规规则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景象。
2、视同工伤的景象:
(1)在作业时间和作业岗位,突发疾病逝世或许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逝世的;
(2)在抢险救灾等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遭到损伤的;
(3)员工原在戎行执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获得革新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的。
由此可见,你朋友的景象不属于“在作业时间和作业岗位,突发疾病逝世或许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逝世”的视同工伤的景象,依法不能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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