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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营合同应具备哪些主要条款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6 04:57
因为联营合同的性质和品种不同,其合同中的条款也应有所区别,以法人型联营为例,其首要条款应齐备、清晰。一般应包含以下内容:
(1)联营体的称号和地址
经联营各方充沛洽谈,对新建立的经济实体应依法确认其称号并经国家挂号主管机关核准注册。企业称号是企业的专用权,企业称号一经核准注册,即取得此项权力,任何人不得冒用。新建立的经济实体有必要应有固定的出产运营场所,并进行挂号注册。企业称号、地址如需改变,应到国家挂号主管机关进行改变挂号。
(2)联营的主旨
联营合同中有必要清晰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为了什么意图、要到达什么样的出产运营方针,以便联营各方遵循其联营主旨展开出产运营活动,到达预期作用。
(3)联营各方的称号及经济性质
联营各方应是能独立承当民事责任的实体,也就是说联营主体应合格。联营各方的经济性质,首要是指公营、团体、私营、个别等。
(4)联营各方的出资方法、数额和出资期限
联营各方的出资方法可视联营状况详细确认,即可所以资金、物资、场所、设备、技能、专利、人员等,用何种方法,各出多少,按什么份额,何时投入,到何时停止等应清晰约好于联营合同中。
(5)联营各方的权力责任
联营各方应本着一起出资、一起运营、同享效益、共担风险的"四共"准则进行,在合同中应清晰规则享用什么权力,承当什么责任。
(6)利润分配及承当连带责任的详细计划
联营体获利后,是定时分利,仍是在多长期限内进行再投入,扩大再出产;是分钱银,仍是什物;发作债款或亏本,应怎么承当。
(7)联营体运营范围和运营方法
联营各方应根据其联营主旨和意图,确认联营体的运营范围及详细运营方法。如加工、批发等,一起应在合同中清晰核算方法,法人型联营一般应为独立核算。
(8)联营各方参与及退出的条件和程序
联营合同应清晰规则参与与退出联营全所必备的条件和程序。如参与联营应规则联营各方应于各事同签字收效xx日内所投入资金、物资汇入指定方位;如需退出联营体需提早xx日告诉其他联营各方,并在整理产业及债款、债款,交代手续结束后方可退出等等。
(9)联营体办理组织的发作、方法及职权
在联营合同中应清晰新联营体的发作方法,以何种方法展开出产运营活动及职权范围等。如联营体建立董事会施行董事长领导下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受董事会托付,代表董事长全权负责联营体各项业务……,有关人事及出入办理等。
(10)联营体首要负责人名字及任期
如联营体每半年举行一次董事会,如遇特殊状况能够提早或延期。董事长每5年推举一次,可连选连任,等等。
(11)联营规章的修正和程序
联营规章应根据国家经济改革的改变和施行的详细状况拟定,需修正时应提交董事会讨论决定等。
(12)违约责任
联营合同一经收效即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一方违约应按合同约好承当违约责任。如违约方应承当该方出资总额xx%的违约金等。
(13)联营合同胶葛处理方法
联营合同发作胶葛,联营各方首要能够自行洽谈处理,洽谈不成时,应在合同中约好到xx裁定组织裁定或约好到法院诉讼,二者只能挑选其一。
(14)其它要阐明的事项
如联营合同经联营各方签字盖章后,在双方同意先行签证合同方能收效时,需经工商行政办理机关鉴证后合同方能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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