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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借款费用的所得税如何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6 08:19

所谓告贷费用是指企业因告贷而发作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本钱,包含告贷利息、折价或许溢价的摊销、辅佐费用以及因外币告贷而发作的汇兑差额。其间,告贷利息是指企业向其他安排、个人借用资金而付出的利息,包含企业向银行或许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资金发作的利息、发行公司债券发作的利息等。因告贷而发作的折价或许溢价是指发行企业债券等所发作的折价或许溢价。因外币告贷而发作的汇兑差额是指因为汇率变动对外币告贷本金及其利息的记账本位币金额所发作的影响金额。因告贷而发作的辅佐费用是指企业在告贷过程中发作的手续费、佣钱等费用。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七条规则: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作的合理的不需要本钱化的告贷费用,准予扣除。企业为置办、缔造固定财物、无形财物和通过12个月以上的缔造才干到达预订可出售状况的存货发作告贷的,在有关财物置办、缔造期间发作的合理的告贷费用,应当作为本钱性支出计入有关财物的本钱,并按照本法令的规则扣除。
固定财物告贷费用本钱化需注意两点:一是固定财物告贷费用本钱化的期间是指固定财物的购建期间,即固定财物竣工决算投入使用之前;二是本钱化的利息支出不高于金融机构同类、同期借款利率核算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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