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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引起的权属之争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5 21:33
家住北京市房山区拱辰大街四街村乡民陈剑舟(化名)与陈啸林(化名)系叔侄联系。其两家东西院毗连的住宅,均为登记在已故陈厚元(陈剑舟之父,陈啸林之祖父)老先生名下的未切割遗产。那么拆迁的权属归谁?下面听讼网小编来为你回答,期望对你有所协助。   
回答:
前篇——叔侄间的房子转让
家住北京市房山区拱辰大街四街村乡民陈剑舟(化名)与陈啸林(化名)系叔侄联系。其两家东西院毗连的住宅,均为登记在已故陈厚元(陈剑舟之父,陈啸林之祖父)老先生名下的未切割遗产。
2000年11月2日,因陈剑舟东院盖楼,影响了陈啸林西院的采光,遂经叔侄二人洽谈自愿以《证明》的方式签定了房子转让协议——陈啸林将原有老房八间半以十万元对价转让给叔叔陈剑舟。
这份看似稀松往常的协议,并非一般意义上的房子生意合同,它本质表明晰作为叔叔的陈剑舟对侄儿陈啸林抛弃承继遗产的补偿
中篇——拆迁来袭,眼红的侄儿诉叔叔
协议实行往后,陈啸林一家在搬出老宅后的新家中,陈剑舟一家在2001年秋天拆掉西院新建的两层小楼和自家本来的东院小楼里各自过着安安稳稳的日子。哪知2009年因房山区政府、拱辰大街办事处关于“一至五街城中村改造”总体规划发动的拆迁作业,会一举打破两家人调和的联系……
2009年11月,侄儿陈啸林以宅基地使用权胶葛为由将叔叔陈剑舟诉至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但随后又撤回申述。
2011年8月4日,陈啸林托付律师一纸民事诉状再次将自己的叔叔陈剑舟推上了民事审判被告座位。在致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的申述书中,他建议自己与陈剑舟签署的房子生意协议无效。
百般无奈的陈剑舟白叟托付自己的大儿子陈舒俊(化名)署理自己应诉。所以,本家亲属对薄公堂……
后篇——一审往后
一审往后,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于2011年10月18日判定陈啸林与陈剑舟于2000年11月2日签定的宅基地(房子)生意证明无效。陈剑舟白叟一家不能服气法院的判定。他们以为自己依法办事,所做行为并无不当,应到遭到法令的保护。鉴于自己儿子陈舒俊的法令常识和应诉经历的匮乏,陈剑舟决议延聘律师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终究经过多方问询了解,老陈一家于2011年10月26日,托付听讼网的两位女性金牌律师李海霞、张玉皛署理自己这原因拆迁引起的权属争议案子。
【办案剪影】
办案榜首辑:上诉篇
介入案子后,经历丰富的两位女律师仔细剖析了案子根本现实及一审判定内容,敏捷找到一审判定中存在的确定现实不清、适用法令过错、定案证据不足等问题。在此基础上,李、张两位律师,选用各个击破的攻略,用洋洋洒洒好几千字的上诉状的方式,将一审判定中存在的问题一对一地言必有中的指出,并用现实和法令架起有力支撑。
以上就是小编为我们收拾的相关常识,信任我们经过以上常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的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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