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行政案件申请再审举证条件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4 18:40
民事、行政案子请求再审举证条件有哪些
一、由本院作出已发作法令效力且收效后未满二年的法令文书。
二、证明请求再审人是合格的请求再审主体的根据及两边当事人的联系地址或联系方式。
三、证明请求再审契合下列景象之一的根据:
(一)证明是足以推翻原判定、判定的“新根据”。
“新根据”是指:
1、判定后才呈现的足以证明原判定、判定根据的首要根据是假造或变造的;
2、请求再审人在判定收效后获得了曾经不知道的为对方当事人成心隐秘的足以影响对请求再审有利的判定成果的根据;
3、请求再审人在判定收效后获得了其在原诉讼期间客观上的确无法供给,且该根据足以影响对请求再审人有利的判定成果的根据。
(二)证明原判定、判定确定现实的首要根据不足的根据。
“首要根据不足”是指:
1、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根据不足;
2、证明案子现实存在或法令关系的根据不足;
3、证明当事人承当法令责任的根据不足;
4、确定案子首要现实的直接根据不能构成完好的根据链。
(三)证明原判定、判定适用法令确有过错的根据。
“适用法令确有过错”是指:
1、适用法令、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参照部门规章有过错,并影响判定成果;
2、适用了过错的法令条文并影响判定成果。
(四)证明人民法院违背法定程序,或许影响案子正确判定、判定的根据。
“违背法定程序”是指:
1、审判安排的组成不合法;
2、根据获得不合法或首要根据未经质证;
3、遗失应当参与诉讼的当事人;
4、参与诉讼的署理人未经合法署理并处分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力;
5、掠夺或约束当事人法定诉讼权力;
6、未按规则送达,即缺席审理并作出对受送达人晦气判定;
7、依法应当揭露开庭审理而未揭露开庭审理;
8、显着违背受理案子统辖规则;
9、其它严峻违背法定程序状况。
(五)证明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子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根据。
(六)证明原判定、判定根据的现实被改变或吊销的根据。
1、以另一判定、判定为定案根据,而该判定、判定被依法改变或吊销的;
2、以裁定机关作出的判定为定案根据,而该判定被依法改变或吊销的;
3、以国家行政机关的详细行政行为为定案根据,而该行政行为被依法改变或吊销的。
(七)证明就同一法令现实或同一法令关系呈现了两个以上互相矛盾的收效判定的根据。
(八)证明调停违背自愿准则或调停协议内容违背法令的根据。
1、签定调停协议和签收调停书是受钳制的;
2、调停协议内容违背法令、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则或危害国家、团体、第三人的利益。
一、由本院作出已发作法令效力且收效后未满二年的法令文书。
二、证明请求再审人是合格的请求再审主体的根据及两边当事人的联系地址或联系方式。
三、证明请求再审契合下列景象之一的根据:
(一)证明是足以推翻原判定、判定的“新根据”。
“新根据”是指:
1、判定后才呈现的足以证明原判定、判定根据的首要根据是假造或变造的;
2、请求再审人在判定收效后获得了曾经不知道的为对方当事人成心隐秘的足以影响对请求再审有利的判定成果的根据;
3、请求再审人在判定收效后获得了其在原诉讼期间客观上的确无法供给,且该根据足以影响对请求再审人有利的判定成果的根据。
(二)证明原判定、判定确定现实的首要根据不足的根据。
“首要根据不足”是指:
1、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根据不足;
2、证明案子现实存在或法令关系的根据不足;
3、证明当事人承当法令责任的根据不足;
4、确定案子首要现实的直接根据不能构成完好的根据链。
(三)证明原判定、判定适用法令确有过错的根据。
“适用法令确有过错”是指:
1、适用法令、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参照部门规章有过错,并影响判定成果;
2、适用了过错的法令条文并影响判定成果。
(四)证明人民法院违背法定程序,或许影响案子正确判定、判定的根据。
“违背法定程序”是指:
1、审判安排的组成不合法;
2、根据获得不合法或首要根据未经质证;
3、遗失应当参与诉讼的当事人;
4、参与诉讼的署理人未经合法署理并处分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力;
5、掠夺或约束当事人法定诉讼权力;
6、未按规则送达,即缺席审理并作出对受送达人晦气判定;
7、依法应当揭露开庭审理而未揭露开庭审理;
8、显着违背受理案子统辖规则;
9、其它严峻违背法定程序状况。
(五)证明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子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根据。
(六)证明原判定、判定根据的现实被改变或吊销的根据。
1、以另一判定、判定为定案根据,而该判定、判定被依法改变或吊销的;
2、以裁定机关作出的判定为定案根据,而该判定被依法改变或吊销的;
3、以国家行政机关的详细行政行为为定案根据,而该行政行为被依法改变或吊销的。
(七)证明就同一法令现实或同一法令关系呈现了两个以上互相矛盾的收效判定的根据。
(八)证明调停违背自愿准则或调停协议内容违背法令的根据。
1、签定调停协议和签收调停书是受钳制的;
2、调停协议内容违背法令、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则或危害国家、团体、第三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