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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批捕还能放人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1 19:56
拘捕是最严峻的强制措施,会掠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因而需求法定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院同意拘捕。契合条件的,检察院应该同意,那么,检察院批捕还能放人吗?今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检察院批捕后能放人吗
检察院批捕后,是不能放人的,由公安机关实行拘捕程序。
人民检察院同意拘捕的程序是什么
公安机关以为需求拘捕犯罪嫌疑人时,由立案侦办的单位制造《提请同意拘捕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署后,连同檀卷资料和依据,一起移交同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同意。
检察机关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则的拘捕条件,对公安机关移交的檀卷资料、依据进行检查,检察机关采纳办案人员阅卷,检查起诉部分的负责人审阅,由检察长决议的办法进行检查。对严重、杂乱、疑难案件的检查批捕,应当交由检察委员会讨论决议。
检察机关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同意拘捕书后的7日以内,别离作出以下决议:
关于契合拘捕条件的,作出同意拘捕的决议,制造同意拘捕决议书。
关于不契合拘捕条件的,作出不批捕的决议,制造不同意拘捕决议书,阐明不同意拘捕的理由,需求补充侦办的,应当一起告诉公安机关。关于不同意拘捕的,公安机关在接到人民检察院不同意拘捕的告诉后,关于被拘留的目标,应当当即开释。关于需求持续侦办,而且契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许监视居住。假如公安机关不同意人民检察院不同意拘捕的决议,能够要求人民检察院复议。假如公安机关的定见不被承受,能够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当即复核,作出是否改变的决议,告诉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履行。在复议、复核期间,关于现已被拘留的目标,公安机关有必要开释。
人民检察院在检查批捕工作中,假如发现公安机关的侦办活动有违法状况,如刑讯逼供、不合法取证等,应当告诉公安机关予以纠正,公安机关有必要纠正,并需求将纠正的状况告诉人民检察院。
关于契合拘捕条件的,作出同意拘捕的决议,制造同意拘捕决议书。关于不契合拘捕条件的,作出不批捕的决议,制造不同意拘捕决议书,阐明不同意拘捕的理由。假如你状况比较杂乱,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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